天津德租界工部局
天津德租界工部局是設置於天津德租界內的最高行政機構,也是天津德租界董事會的執行機構。成立於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總部設在天津德租界。[1]
形成
天津德租界成立之初,租界地由德國駐天津的領事館直接管轄,後來,隨著天津德租界裡的僑民逐漸增多,租界裡的行政管理權逐漸移交給德國本國的僑民,天津德租界便建立起了自己的行政機構。清同治元年(1862年),天津德租界隨天津英租界和天津法租界建立起天津德租界董事會,董事會下設的執行機構為天津德租界工部局。[1]
董事會
天津德租界成立之初,租界內的行政、司法事務都由德國駐津領事館管理,天津德租界內的土地所有權和一切修建工程費用都由德華銀行處理和墊付。後來,原德國駐天津領事館組織德國租界公司統轄德華銀行在天津經營的事項。清光緒二十六年(1900年)之後擴充的新界由原德國駐天津領事館直接管轄並指派一位副領事負責。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由德國僑民組成的天津德租界董事會接管天津德租界舊界內的行政、財務、工程和衛生等事項,德國駐天津總領事為董事長,對天津德租界董事會的決定行使否決權和監察權,但不直接處理天津德租界內的一切行政事務。天津德租界董事會由天津德租界內的徳裔僑民公開選舉董事會會員,社有1名會長和1名辦事員。天津的租界董事會每屆任期為一年,每星期召開一次董事會議,專門議決本屆董事會所面對的各種事項。[1]
執行機構
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德國政府批准設立天津德租界董事會下設德執行機構-天津德工部局後,天津德租界內的行政、治安、財務、捐稅、財政、房地產和公用等事業才統由天津的租界工部局管理。天津的租界工部局下設一個巡捕房來掌管天津德租界內的治安工作,巡捕房內有105名巡捕,均為中國人充當,巡捕頭目為德國人。[2]
結束
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1917年8月14日,中華民國政府宣布接收天津德租界,改為天津特別行政區一區。德國戰敗後,德國政府聲明承擔《凡爾賽和約》中有關在華租界條款,除青島等地被日本占領外,中國政府正式將天津德租界收回,天津德租界工部局宣告結束。
參考文獻
- ^ 1.0 1.1 1.2 天津地方志 > 天津通志 > 租界志 > 行政机构. [2011-08-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8-21).
- ^ 天津地名考--租界工部局. [2011-08-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