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東事件

察東事件是1935年滿洲國熱河省與華北察哈爾省的三場軍事衝突。[1]是1935年華北事變的一部分。

背景

1933年2月至5月,經過熱河抗戰長城抗戰關東軍控制了熱河省及冀東、平北,以及察哈爾省的北部牧區錫林郭勒盟(盟長德王)、察哈爾盟(盟長卓特巴扎布)。日軍開始實行「內蒙工作」,蠶食方向轉向了察東、張北,屢次製造爭端事件。1933年6月,設立多倫特務機關(機關長淺田彌五郎少佐,熱河抗戰時為林西特務機關長)。1933年7月,關東軍參謀部制訂了《暫行蒙古人指導方針要綱案》。1933年8月,設立了承德特務機關(機關長松室孝良)、東烏珠穆沁特務機關、西烏珠穆沁特務機關。

1933年9月,日軍把「興安游擊師」(原為東北軍騎兵第17旅)改編為滿洲國察東警備軍」,把多倫縣改為「察東特別自治區」。察東警備軍司令李守信中將兼察東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參謀長陳寶泉,作戰主任參謀劉星寒,第一師師長劉繼廣,第二師師長尹寶山,炮兵隊長丁其昌。1933年9月13日,宋哲元的第29軍從被解散的察哈爾抗日同盟軍手中接收了沽源縣

從1933年12月起,日軍不斷向沽源赤城一帶侵擾。1934年9月,關東軍張家口設立公開的特務機關,特務機關長松井源之助察哈爾省當局提出在察東劃界,要求「察東中國軍隊退長城線以西以南,長城線以東以北由日方設警」,遭到拒絕。日方又要求可以在上述各村「行軍」自由,亦未逞。

1934年10月,日本製造第一次張北事件

1934年11月,蔣介石視察察哈爾、山西、綏遠等省。

1935年1月4日,關東軍副參謀長板垣征四郎在大連召開幕僚、特務機關長、駐中國各地武官會議,確定積極推進華北和內蒙古工作的方針,決定以德王取代索王的作用,驅逐察哈爾的宋哲元軍

第一次察東事件經過

第一次察東事件,日方稱「第一次熱西事件」。這體現了華北察哈爾省與日本控制的滿洲國熱河省,省界劃定在哪裡的各方立場。

1935年1月15日,滿洲國熱河省自衛團一部侵入察東沽源縣長梁、烏泥河村落進攻,駐軍王子亮團當即將其擊潰,俘虜40餘人帶至小廠,並激獲步槍三十餘支、子彈千餘發。

1935年1月15日,黑河汛(今赤城縣東部的黑河流域幾個鄉鎮,當時屬豐寧縣)日軍司令森一郎赤城駐軍提出警告,要求龍門所駐軍撤退。

1月16日,熱河境內大灘一帶日軍千餘名、偽滿熱河警備司令部原張海鵬部(原東北軍洮遼警備軍)三千餘名為前驅向察東移動。察東警備軍李守信部從多倫向沽源移動,赤峰駐軍若松聯隊向多倫移動。

1月17日,熱河日軍公開宣布「將以相當計劃對待察哈爾主席宋哲元部」

1月18日,日本關東軍司令部發表「聲明」:「關東軍從熱河安謐以來,人民安居樂業。昭和九年(1934年)後半期,宋哲元部下步騎部隊開駐熱河豐寧縣大灘一帶,有礙該縣行政。經向中國方面要求守軍撤退,並定最後期限為去年12月31日撤出。屆期未見宋軍履約,且於本月12日在長梁附近,配置軍事。並襲擊當地守衛團,因此日軍為維持日『滿』共同防守精神起見,實行驅逐宋軍,逐出滿國境內。」[2]與此同時,日本駐北平公使館武官輔助官高橋坦也向正在北平的察哈爾省主席、第29軍軍長宋哲元提出警告說:「獨石口至沽源一帶之華軍所駐地帶,系屬於熱河豐寧縣境,要求迅速撤退,否則將採取斷然措施。」

1月19日,行政院駐平政務整理委員會委員長黃郛到南京向蔣介石、汪精衛請示,蔣介石指示察東屬於「地方事件」,應「就地解決」。同日,北平軍分會代理委員長何應欽恐戰事擴大,指示當面請示的宋哲元:(一)小廠騎兵連,撤至長城以內;(二)東柵子步兵連,撤至獨石口附近,改用民團擔任東柵子警備;(三)長梁、烏泥河之民團,撤至後方;(四)長城內駐軍,竭力避免衝突。以上處置意見,基本承認延慶以東為「非武裝區」,但29軍在外長城以北地區仍保有駐軍權力。宋哲元表示同意,即於當日電令在張家口的察哈爾省民政廳長秦德純,第29軍參謀長張維藩,飭令駐察哈爾各師照辦,並通知張家口特務機關長松井源之助

1月20日,中方秦德純、張維藩與日方代表松井源之助開始商談察東事件,秦德純表示願讓步;何應欽則以察東問題請示南京國民政府。中央復電稱「察東系地方事件,不另派員北來,由地方當局交涉解決」。1月20日,豐寧縣大灘方向又開到熱河警備軍張俊哲張海鵬的長子)的騎兵第2旅、彭金山旅各一部,步騎兵共約3000餘人。

1月21日,秦德純、岳開先繼續與日方代表松井源之助洽談。21日,宋哲元在北平對記者發表談話:「日方強調沽源縣屬長梁一帶為熱河邊境,特令偽軍張海鵬部驅逐當地民團。因此熱察邊境緊張。但察省尚未接到日方正式通知,民團現仍駐原防。」

1月23日,日偽軍發動進攻:日機向東柵子投彈7枚,上午10時30分谷實夫第13旅團永見俊徳日語永見俊徳歩兵第25連隊日語歩兵第25連隊主力占領小廠後,繼續沿道路經過斷木樑、紅泥灘向獨石口長城北口進攻。11時30分至15時30分,與占領紅泥灘周邊高地的中國守軍展開激戰。

1月24日,日機向獨石口城投彈13枚,炸死40多人,毀房50餘間。關東軍發明聲明:「宋哲元軍如從速撤退,不致有軍事行動;縱有軍事行動,亦毫無占領中國領土之意。」蔣介石電告何應欽:「沽源與獨石應固守」「部隊不必過多,當授權宋主席相機處置」。

1月24日,滿洲國軍興安北警備軍在貝爾湖北面的哈爾哈廟與外蒙古的蒙古人民革命軍發生邊境軍事衝突

1月25日,日機繼續轟炸獨石口城。日軍增加了一個聯隊約1600人在右翼進攻沽源縣老縣城以東地區及南、北石柱子。前線日軍共3000餘人,統一由永見俊德指揮,偽軍2000餘人,由王永清(熱河警備軍騎兵第一旅旅長)指揮。25日,察省外交特派員岳開先到北平,向何應欽、宋哲元匯報情況。當晚,岳開先會晤高橋坦,做初步交涉。

1月26日,宋哲元收到中央復電:察東事件系地方事件,由地方交涉解決。

1月27日,日滿軍已經越過長梁、烏泥河一線,侵占沽源城之喬家圍子及義合成兩村。

1月28日,日本關東軍唯恐與外蒙古的哈爾哈廟戰鬥擴大化,陷入腹背受敵處境,當晚退出東柵子。1月28、29兩日,日機又在獨石口、沽源一帶散發傳單,威嚇中國軍隊撤退。1月29日,大灘方向又開過來偽熱河軍張俊哲旅、彭金山旅各一部,步騎兵共約3000餘人,駐多倫偽警備旅李守信部千餘人,也於同日向沽源方向開進。

1月29日,何應欽接到日方通知:「關東軍方面,為求事件局部的迅速解決起見,擬由熱河駐屯軍就地與宋哲元軍代表開始商談」。

1月30日,行政院駐平政務整理委員會委員殷同、北平軍分會辦公廳副組長朱式勤與高橋坦在北平開始就察東事件談判。雙方約定2月1日至3日在大灘舉行和談會議。

1月31日中方代表三十七師參謀長張樾亭(不久後升任29軍參謀長)、沽源縣縣長郭育愷(郭堉愷)及察省府科長張祖德(作為翻譯)等三人啟程赴大灘。2月2日上午11時,與日方所派為日軍第七師團十三旅團長谷實夫歩兵第25連隊日語歩兵第25連隊永見俊徳日語永見俊徳(1935年3月升任関東軍司令部付、1935年12月2日升任支那駐屯軍參謀長)及松井源之助中佐(作為翻譯)等三人在熱河省豐寧縣大灘鎮南5km的南圍子的日軍司令部舉行了會商,僅歷半小時,口頭約定解決辦法如下(史稱此次會談的結果為「大灘口約」):[3]

察東事件原出於誤會,現雙方為和平解決起見,日軍即返原防,二十九軍亦不侵入石頭城子、南石柱子、東柵子(長城東側之村落)之線及其以東之地域。所有前此二十九軍所收熱河民團之步槍計37支、子彈1500粒,准予本月七日,由沽源縣長如數送到大灘,發還熱河民團。

何應欽指示:「會議最好不用形成文字記載,萬一日方要求用文字記載時,無論如何不可作為正式記錄,也不可簽字。」結果日方反而利用了這一點,發表了一個和北平軍分會公布內容大相逕庭的「大灘協定」,並且要求國民黨方面履行。日方刊出的「大灘口約」中,除了中方公布的內容外,擅自增加了「嚴禁以兵入滿洲國國內」、「嚴禁威脅刺激日軍的行為」,如有違反,日軍「斷乎執行自主的行動」等條款。

2月3日,日軍開始撤退回豐寧縣境。長梁、烏泥河、南北石柱子、四道溝、明沙灘等地治安,由民團負責。

第一次察東事件影響

「大灘口約」確認了沽源到獨石口的延伸停戰線,削弱了中國方面對沽源長城以東地區的控制,使察東出現了一個約700平方公里的「非軍事區」,日軍雖未完全達到占領察東目的,但國民黨政府卻實際上喪失了對沽源縣長城以東地區的控制。1935年5月,日軍把沽源縣長梁、小廠、五泥河歸為滿洲國熱河省豐寧縣第六區,派駐國境警備隊。[4]

第二次察東事件

1935年6月5日日本多輪特務機關製造了張北事件。6月11日,日滿軍再次侵入東柵子,製造了第二次察東事件。6月17日,關東軍司令官南次郎中國駐屯軍參謀長酒井隆召到長春,決定撤回要求宋哲元29軍退到黃河以南的要求,而是留在華北爭取平津特殊化。1935年6月19日南京國民政府決定,免除29軍軍長宋哲元察哈爾省主席職務,由秦德純代理省主席。

1935年6月27日中日雙方簽訂了《秦土協定》,規定宋哲元第29軍撤出張北縣及其以北地區,由張允榮卓特巴扎布兩支保安隊共4000人駐守。事實上察哈爾省外長城以北成了非軍事區。

1935年7月,關東軍參謀部制定了《對內蒙施策要領》。

1935年8月5日,簽訂《松井-張允榮協定》(張松協定),日本張家口特務機關長松井源之助和察北警備司令張允榮達成的擴大日本勢力範圍的協定。該協定劃分了長城以外蒙、漢兩支保安隊的管轄範圍,把《秦土協定》所規定之日人活動範圍擴展到察哈爾、綏遠兩省境內長城一線,並決定讓卓特巴札布的蒙古保安隊控制口北6縣。但時任察哈爾省主席張自忠拒絕卓特巴札布的蒙古保安隊維持漢族聚居地治安,張允榮的漢人保安隊仍然控制沽源縣、寶昌縣、張北縣。

第三次察東事件

1935年12月,關東軍參謀部第一課參謀武居清太郎與輔助官松井忠雄專程到多倫縣,傳達作戰命令,指導作戰。「軍部希望一舉推進內蒙工作,使李守信軍代替中國保安隊進駐口北六縣。」河井田義匡少佐指揮的12架飛機組成航空義勇隊進駐多倫。1935年12月7日,李守信的察東警備軍出動,第三次察東事件開始。當時中國媒體稱之為「察北事件」,日方輿論稱「察東事件」。

12月9日察東警備軍第二師不戰而占寶昌縣城,當天第一師進攻沽源縣城不利,日機轟炸了沽源縣城南門、東門。李守信率領第一師也趕來圍攻,12月11日使用炮兵轟擊城牆,戰鬥中察東警備軍參謀長陳寶泉陣亡,松井忠雄大尉代理其職。

12月11日,冀察政務委員會名單公布,日方感到滿意,就不希望察東事態擴大使華北局勢破裂。12月12日上午,一架日機給沽源城外的偽滿軍投下通信筒:「李守信軍暫停對沽源的進攻,兵力向北方集結,確保多倫的安全,儘量用謀略占領沽源。」當天11時,日機由北向南對城內三次轟炸。武居清太郎松井忠雄堅持繼續進攻。下午14時開始炮擊城牆,發射30發炮彈把城牆炸開一個30米的斜坡豁口,並炸塌了望樓,守軍突圍向城東山區逃走。

12月29日,李守信部由寶昌、沽源一線出發,占領了張北、康保、尚義、多倫、崇禮等縣,並控制了正藍、鑲白、正白、鑲黃、太僕寺等八旗,驅逐了當地漢人保安隊。

第三次察東事件影響

第三次察東事件後,中國政府軍政勢力在察哈爾省完全退到了長城以南。長城以北被滿洲國軍李守信部控制。[5]

1936年1月22日,察哈爾盟公署在張北縣城成立,盟長卓特巴札布,有日籍顧問20人。關東軍參謀部制訂了《對蒙(西北)施策要領》和《對內蒙施策實施要領》。1936年2月,德王在蘇尼特右旗舉行成立蒙古軍總司令部大會。1936年5月,蒙古軍總司令部改為蒙古軍政府。1936年5月,關東軍幕後會議通過了田中參謀提出的《西北施策要領》。1936年11月,偽蒙軍發動對綏遠進攻,綏遠抗戰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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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 劉慧鈺:《1935年察東事件研究》,內蒙古大學碩士論文,2018年6月。
  2. ^ 《中央時事周報》第四卷第三期第43頁
  3. ^ 《外交日報》第六卷第二期第254頁
  4. ^ 邵雲端 李文榮:「察東事件與《大灘口約》」,《河北文史資料》第39輯。
  5. ^ 張保玉:「略論1935年察東事件中國民政府的對策」,《社科縱橫(新理論版)》, 2007年第02期:第228-22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