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邦奇
張邦奇(1484年—1544年),字常甫,號甬川、兀涯,浙江鄞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學者。與張時徹為叔侄親戚,又同為南京兵部尚書,故二人有「叔侄尚書」之謂。
張邦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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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兵部尚書 | |
籍貫 | 浙江寧波府鄞縣民籍 |
字號 | 字常甫 |
諡號 | 文定 |
出生 | 成化二十年(1484年)五月 |
逝世 | 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十一月七日 |
配偶 | 元配王氏、繼配陸氏,贈封皆淑人 |
親屬 | (子)子中、子釋、子覲、子恩、子楨、子昭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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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張文定公集》五十卷 |
生平
弘治十四年(1501年),張邦奇中式辛酉科浙江鄉試第十四名舉人,弘治十八年(1505年),登乙丑科進士,由庶吉士授檢討,參與《明孝宗實錄》的編寫修訂。以雙親年老求便[3],出為湖廣提學副使。
正德十年(1515年),任湖廣提學副使,任上修繕了明山書院、嶽麓書院、崇正書院。之後,歷職有四川提學、福建提學、右庶子兼翰林院侍講。
明世宗時,歷職南京國子監祭酒、南京吏部[3]侍郎。因丁外艱歸家。明世宗曾經與母親蔣太后拜謁天壽山的皇陵。談到擇相時,蔣太后說:「先皇嘗言提學張邦奇器識,他日可為宰相,其人安在?」明世宗醒悟道:「尚未用也。」
張邦奇服闋後,任吏部右侍郎,並代理尚書職。明世宗欲授張邦奇為吏部尚書,被大學士李時、郭勛二人所阻。嘉靖十六年,執掌翰林院事。嘉靖十七年[3],任會試主考官,《玉牒》纂修官。嘉靖十八年[3],任太子賓客,充日講官。後進禮部尚書,以母親年邁改任南京吏部尚書,後改任南京兵部尚書。明世宗曾想將他召北京。嚴嵩答:「邦奇性至孝,母老,不樂北來。」,世宗信之,此事作罷。
嘉靖二十三年,張邦奇逝世。
身後
遺蹟
- 明贈太子太保諡文定南京兵部尚書張邦奇墓
著作
- 《釋國語》
- 《大學傳》
- 《中庸傳》
- 《甬川史說》
- 《學庸傳》
- 《五經說》(易說》、《詩說》、《書說》、《春秋說》)
- 《兀涯西漢書議》
- 《環碧堂集》
- 《紓玉樓集》
- 《四友亭集》
家族
曾祖張純。祖父張忱。父張時徹,字日新,號洞雲,初以子貴封翰林院檢討,進封通議大夫南京吏部右侍郎,年七十有二,嘉靖十年(1531年)辛卯二月甲申以疾卒,賜祭葬。配沈氏,封孺人,進封淑人,生二子:長子張邦彥,早卒;次子張邦奇。側室董氏生邦韶、邦禮。
參考資料
- ^ 《浙江通志》:張邦奇,字常甫,鄞人。年十五著反騷,又著易解,登弘治乙丑進士,改庶吉士,授檢討,出為湖廣提學副使。下令曰:學不師孔顏,行不希曽閔,即才如雄褒,吾且斥之。至今楚人言善教者,必曰張提學雲。厯遷春坊庶子、國子祭酒,至南兵部尚書,卒贈太子太保,諡文定。邦竒之學以人性為無不善,以聖賢為必可師,日繹洙泗濓洛之㫖,危坐一榻,目無流視,耳無傾聽,口無誕語,禔其身納之矩剃,兢兢焉。初在翰林時,嘗作《觀頤録》,在國子時作《昭事錄》。平生所著有《五經說》、《大學中庸傳》、《覲光樓》、《紓玉樓》、《環碧堂》、《養心亭》、《靡悔軒》、《四友亭》諸集。
- ^ 《明史·列傳第八十九·張邦奇傳》
- ^ 3.0 3.1 3.2 3.3 《明實錄·明世宗實錄·卷之二百九十二》
延伸閱讀
[編]
- 《國朝獻徵錄·卷之四十二》,出自焦竑《國朝獻徵錄》
- 《四明人鑑·明兵部尚書文定張公邦奇》,出自《四明人鑑》
- 《明史卷二百〇一》,出自《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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