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礎
張礎(1232年—1294年),字可用,元朝官員。
張礎先祖為渤海人,金朝末年,曾祖張琛遷居燕地通州。祖父張伯達,跟隨忽都忽那顏略地燕、薊,蒲察七斤以城降蒙。忽都忽承任命張伯達為通州節度判官、知通州。父親張范,為真定勸農官,全家遷居真定(今河北正定)。
張礎為儒生。1256年,廉希憲將他推薦到忽必烈藩府。1259年,跟隨忽必烈攻打南宋鄂州,起草徵發軍旅文檄。元世祖中統元年(1260年),擔任權中書省左右司事。歷任知獻州、東平府、威州。至元十四年(1277年),擔任江南浙西道提刑按察副使,宣慰使失里貪暴,掠良民為奴。他將其彈劾罷黜。與同知浙西道宣慰使劉宣鎮壓遂安縣民反元起事。後歷任嶺南廣西道提刑按察使、嶺北湖南道提刑按察副使、安豐路總管等職。至元三十一年(1294年),在官任上去世。年六十三歲。贈昭文館大學士、正奉大夫,封清河郡公,諡文敏。其子張淑,官至衛輝路推官。
參考文獻
- 《元史》卷一百六十七 列傳第五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