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孟加(1957年8月),男,四川宜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青海大學農學專業畢業。曾任中共雅安市委書記,中共十七大、十八大代表。2013年11月被四川省紀委調查,2015年1月,法院一審宣判判處徐孟加有期徒刑十六年。

徐孟加
中國共產黨雅安市委員會書記
任期
2006年6月—2013年11月
前任侯雄飛
繼任葉壯
個人資料
出生1957年8月(67歲)
 中國四川省宜賓市
政黨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1979–2013;已開除)
母校清華大學

生平

1957年8月,出生在四川省宜賓市

1975年6月,在雲南省曲靖縣越州公社當知青,1976年8月轉調四川省高縣雙河公社當知青,同年12月結束。

1976年12月,加入中國人民解放軍,在59035部隊當一名普通戰士。1979年9月,考入青海大學學習,1983年7月畢業。畢業後,再度在中國人民解放軍59076部隊工作、擔任青藏兵站部幹事。1983年12月,擔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軍需部正連職助理員。

1986年1月至1989年3月,擔任四川省農牧廳科教處副主任科員。1989年3月至1993年1月,擔任四川省農牧廳辦公室副主任兼信息中心副主任。1993年1月至1997年1月,擔任四川省農牧廳計財處處長。

1994年10月,擔任中共簡陽市委副書記,1996年10月任期滿。1997年1月到2000年12月,升職為四川省水產局局長。

2000年12月轉任中共攀枝花市委副書記,2005年7月,調任中共雅安市委副書記,8月,兼職代理市長。2006年2月,正式擔任雅安市委副書記、市長。2006年6月,升職為雅安市委書記、市長,同年11月,不再擔任市長。2007年1月到2012年2月,擔任雅安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2012年2月,再度當選中共雅安市委書記。

2013年11月19日,被四川省紀委帶走。[1]2013年12月,四川省紀委對徐孟加「涉嫌嚴重違紀問題」立案檢查。之後被雙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中共四川省省委宣布徐孟加「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利,與其兄共同收受巨額賄賂;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長期與有夫之婦保持不正當性關係。」

2015年1月,被判有期徒刑十六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萬,同時收繳其貪污腐敗贓款。[3]

參考文獻

  1. ^ 四川雅安原市委书记徐孟加被纪委带走. 新浪網. 2013-11-19 [2015-03-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12). 
  2. ^ 四川省雅安市委原书记徐孟加被开除党籍公职. 新華網. 2014-06-27 [2015-03-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4-02). 
  3. ^ 四川雅安原市委书记受贿案宣判:一审获刑16年. 網易. 2015-01-04 [2015-03-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 
  中國共產黨職務
前任:
侯雄飛
中國共產黨雅安市委員會書記
2006年6月-2013年11月
繼任:
葉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