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跋俊(5世紀—441年),魏明元帝拓跋嗣之子,生母不詳[1][2]

生平

泰常七年夏四月甲戌(422年5月8日),拓跋俊被封新興王,加號鎮軍大將軍[3][4][5]。拓跋俊年少時擅長騎馬射箭,有許多才能技藝。太延六年(440年)四月,拓跋俊和浮陽公拓跋齊參與討伐反叛的禿髮保周[6][7]。拓跋俊之後因為犯法被定罪,於太平真君二年三月庚戌(441年5月4日),被降爵位為公[8][9][10]。拓跋俊喜好美酒和女色,多次超越法度,生母之前因為獲罪而死,拓跋俊心懷不滿,很是有違逆之心。被降低爵位的當年事發,拓跋俊被賜令自殺,封國被削除[11][12][13]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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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書·卷17》,出自魏收魏書
 北史·卷016》,出自李延壽北史

參考資料

  1. ^ 《魏書·卷十七·列傳第五》:建寧王崇、新興王俊二王,並闕母氏。
  2. ^ 《北史·卷十六·列傳第四》:建寧王崇、新興王俊二王並闕母氏。
  3. ^ 《魏書·卷三·太宗紀第三》:夏四月甲戌,封皇子燾為泰平王,燾,字佛釐,拜相國,加大將軍;丕為樂平王,加車騎大將軍;彌為安定王,加衛大將軍;范為樂安王,加中軍大將軍;健為永昌王,加撫軍大將軍;崇為建寧王,加輔國大將軍;俊為新興王,加鎮軍大將軍;獻懷長公主子嵇敬,封長樂王,拜大司馬、大將軍。
  4. ^ 《北史·卷一·魏本紀第一》:夏四月甲戌,封皇子燾為太平王,拜相國,加大將軍;丕為樂平王,加車騎大將軍;彌為安定王,加衛大將軍;范為樂安王,加中軍大將軍;健為永昌王,加撫軍大將軍;崇為建寧王,加輔國大將軍;俊為新興王,加鎮軍大將軍;獻懷長公主子嵇敬為長樂王,拜大司馬、大將軍。
  5. ^ 《資治通鑑·卷一百一十九》:夏,四月,甲戌,魏立皇子燾為太平王,拜相國,加大將軍;丕為樂平王,彌為安定王,范為樂安王,健為永昌王,崇為建寧王,俊為新興王。
  6. ^ 《魏書·卷十四·列傳第二》:後與新興王俊討禿髮保周,坐事免官爵。
  7. ^ 《北史·卷十五·列傳第三》:後與新興王俊討禿髮保周,坐事免官爵。
  8. ^ 《魏書·卷四下·帝紀第四》:庚戌,新興王俊、略陽王羯兒有罪,並黜為公。
  9. ^ 《北史·卷二·魏本紀第二》:庚戌,新興王俊、略陽王羯兒有罪,黜為公。
  10. ^ 《魏書·卷一百五之二·志第二》:真君二年三月庚戌,新興王俊、略陽王羯兒有罪,並黜為公。
  11. ^ 《魏書·卷十七·列傳第五》:新興王俊,泰常七年封,拜鎮東大將軍。少善騎射,多才藝。坐法,削爵為公。俊好酒色,多越法度。又以母先遇罪死,而己被貶削,恆懷怨望,頗有悖心。後事發,賜死,國除。
  12. ^ 《北史·卷十六·列傳第四》:新興王俊,泰常七年封。少善騎射,多藝。坐法,削爵為公。俊好酒色,多越法度。又以母先遇罪死,而己被貶削,恆懷怨望,頗有悖心。後事發,賜死,國除。
  13. ^ 《資治通鑑·卷一百二十三》:魏新興王俊荒淫不法,三月,庚戌,降爵為公。俊母先得罪死,俊積怨望,有逆謀;事覺,賜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