掀背車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20年1月8日) |
掀背車(英語:hatchback)是汽車車身設計的一種形式,除了二到四個側開的車門之外,尾部通常會有一個垂直的尾門(如標緻307)或一個傾斜的尾窗門(如馬自達6五門掀背版),以打開行李艙,是此類車種在外觀上的主要特色,空間機能比緊湊車要好。
結構
以車身結構的角度,掀背車的乘客室通常與車後的行李置放區連在一起,沒有任何基礎結構上的分隔,因此也可看作是一個帶有完整行李艙的客艙,稱為一個「廂」,再加上引擎室也被視為另一個廂,因此掀背車又常被稱呼為「兩廂車」,而與一般擁有引擎室、乘客室與行李廂的轎車(三廂車)相區別。在英國等大部分的市場掀背車通常又被叫做三門車(有兩個供乘客進出的側門和一個尾門的版本)或五門車(有四個供乘客進出的側門和一個尾門的版本),但在北美地區,由於掀背車、旅行車(station wagon)、廂型車(minivan)與多功能休旅車(SUV)這幾種車種的尾門雖然在中文上都叫「門」,但在美式英語中卻是使用「gate」或「tailgate」稱呼之,與側門的「Door」有點出入,因此在這些地區人們不會稱呼掀背車為三門車或五門車,而是稱呼其為「雙門掀背車」或「四門掀背車」(2D/4D hatch)。
小型車大多是掀背車,因為這樣可以最大程度地利用有限的空間。掀背車通常比同等內部空間的正常轎車短,因為其尾門幾乎是垂直的,這樣車所占用的空間就減少了很多。這樣一來車的靈活性也增強了很多,這一點在一些道路狹窄且交通擁擠的國家特別重要。大多數掀背車的後座椅背甚至椅墊都是可摺疊的,許多車款並提供椅背以6:4或5:5比例分離折疊,這樣,在後排座不坐人或只坐一兩個人的情況下,可同時大大增加行李艙的空間,掀背車可與後擋風玻璃一起打開的尾門能方便大型旅行行李或物品進出,有很大的實用性。
大部分的掀背車都會有一個活動式的行李艙擱板(又稱為障板)。這塊擱板用鉸鏈或彈簧繩與後座椅兩側頂緣相連,遮蓋在行李艙上,防止行李壘得過高或在平時作為遮蔽防止宵小覬覦車內行李。如果尾門打開了擱板也會跟著抬升,以便於放貨物,部分車種可在必要時將這塊板子拆除,便於安放一些高度過高會突出行李艙區域外的物體。
掀背車因為車尾行李箱蓋水平長度較轎車版短,空氣流經車尾時容易往下捲,較無法如長車尾四門轎車般順暢流過車尾,後擋風玻璃較易累積灰塵,所以後擋風玻璃幾乎都裝有雨刷。
衍生車型
掀背車通常代表的是一類體積較小且比較經濟的轎車變種。早年的掀背車通常都是轎車縮短車身的衍生版本,但近年來由於掀背車的盛行,直接以掀背車作為開發主體的原生掀背車種也時常可見,或甚至以掀背車為基礎,加上尾廂衍生出來有尾版四門轎車(例如福斯Jetta/Bora/Vento車系即是以該廠暢銷的掀背車種福斯Golf為基礎所衍生出的轎車)。
紳寶(Saab)通常用旅行轎跑車(「combi coupé」,在美國使用的是「wagonback」)這一名詞來表示他們旗下的掀背車。此外,很多典型的轎車都會提供掀背車版本,例如馬自達6以及紳寶9000(Saab 9000)等等。
許多運動車和中型轎車都被設計成掀背形式或有掀背式的變型車可供選擇,這樣體型較大的掀背車又叫揭背車(liftback),如2009年的奧迪A5 Sportback。揭背車的尾門與尾窗一體,通常與後座略成一定傾斜角度(而不是垂直),車頂通過揭背式尾門平滑地過渡到車尾,相對來說與快背車(fastback)和轎車比較相似,fastback車型C柱很傾斜但後擋風玻璃不能與行李箱蓋一起打開。這樣的造型可以提升車輛的空氣動力學表現,有效地降低風阻係數。不過也因為後擋風玻璃較傾斜,若與四門轎車一樣保持長車尾,後擋風玻璃加上較長行李箱蓋所形成的車尾開口側面總長度加起來會太長,影響車身剛性,所以衍生自四門轎車的五門掀背車版本車尾行李箱水平長度通常會縮短一些,如福特Mondeo、歐寶Insignia;如不縮短車尾如1974年的Saab 99 combi coupé。掀背車則將後擋風玻璃與行李箱蓋設計成一連續圓弧曲線開口,比起後擋風玻璃與鋼板行李箱蓋之間有明確轉折夾角的設計,這種尾門開口的側面長度也不會太長而影響車身剛性,之後並成為薩博汽車獨特的外型特色。另一種不縮短車尾長度又減少損害車身剛性的設計方式則是將車頂向後拉長延伸,以便縮短後行李箱門開口側面長度,如第一代雪鐵龍C5或2008年的Skoda Superb。
近年來,家庭掀背車推出高性能版本車型越來越流行了,這樣的車型被稱為鋼砲(hot hatch)。
發展和現狀
第一款有證據證明的大量生產的掀背車是奧斯汀(Austin)在1958年開始生產的A40法里納(A40 Farina)[1]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不過第一款有可摺疊座位的掀背車則是雷諾16(Renault 16)。這款車還在1965年被票選為歐洲年度車(European Car of the Year)。第一款英國製造的掀背車是模仿雷諾16的Austin Maxi,這款車在1969年夏投產。而義大利的第一款掀背車則是1971年投產的飛雅特127(Fiat 127)。此外,第一款德國產的掀背車是1973年投產的第一代福斯Passat(當時在北美被叫做「Dasher」)的掀背版本。
自1980年代初期開始,歐洲產的大多數家庭車都是掀背車。而掀背車也成為了歐洲年度車獎項的常客。
然而在一些國家,如果一款較大尺寸的車型有轎車版本和掀背(通常是揭背)版本可供選擇的話,轎車會更受歡迎。例如在愛爾蘭,豐田Corolla和日產阿美拉(Nissan Almera)的轎車版本比掀背車常見得多。不過在近鄰英國與歐洲大陸,狀況卻截然相反,這些車型的轎車版本幾乎難得一見,在歐洲多數已開發國家掀背車才是主流車型,因為掀背車短車尾有大尾門的實用性高,短車尾方便市區停車,大尾門方便使用大型行李或運動器材出門旅行,在重視休閒、法律保障每年皆有長假期的歐洲國家,汽車的旅行功能對車主十分重要,不少款汽車甚至是大行李箱旅行車型(Station Wagon或稱Estate)的銷量超過車系半數。美國因為汽油長期便宜,私人汽車依折舊課稅持有汽車成本低,一戶家庭往往有兩三輛汽車,可依需求同時擁有四門轎車(Sedan)、旅行車(Station Wagon)、運動休旅車(SUV)、卡車等,一車多功能的掀背車在美國銷量就較少;歐洲汽車稅率與汽油價格皆高,一車多功能的掀背車就特別受歡迎。而在一些開發中國家,例如中國大陸,受到一些傳統觀念的影響,以掀背車為代表的兩廂車往往被認為不夠氣派。因此在這些國家,即使是在迷你車市場,轎車版本也比掀背車好賣得多。而廠商在發布新車時,也往往會優先考慮轎車。但掀背車在歐洲已開發國家大受歡迎的情況下,賓士(Mercedes-Benz)與BMW也都推出小型掀背車如賓士A-Class、B-Class,BMW 1系列等,法拉利2011年也推出Ferrari FF掀背跑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