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時舉(1583年—?年),字直卿,號虞繇四川省順慶府南充縣人,明朝政治人物[1]

明時舉

大明兵科給事中
籍貫 四川省順慶府南充縣
字號 字直卿,號虞繇
出生 癸未四月初一日
配偶 娶唐氏(孺人),繼娶王氏(封孺人)
親屬 (子)明恂;明愫;明惇;明忭。
出身
  • 萬曆三十七年己酉科舉人
  •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己酉四川鄉試第六名舉人,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會試二百二十四名,第三甲第一百九十九名進士。大理寺觀政,授江西峽江縣知縣,調繁廬陵縣丁憂去職。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閏四月內補保定府博野縣,四十七年入覲留部。

天啓元年(1621年)正月選授兵科給事中,因遼東需要增兵,與御史李達奉命往四川募兵,永寧司宣撫奢崇明乘機叛亂,巡撫徐可求等人被殺,明時舉、李達逃竄脫身,二年三月大學士掌兵部事孫承宗彈劾二人募兵激變,被逮捕下獄[2],三年二月被黜為民[3]

家族

曾祖明儉,封奉政大夫;祖明幼學,庠生;父明誥,儒官,封文林郎;母王氏。嚴侍下;兄明時顯(庠生);明時過(儒生),弟明之胤(同科聯第)。

參考資料

  1. ^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序齒錄》:民籍,治《易經》,年二十七歲中式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第三甲第一百九十九名進士。癸未四月初一日生,行三,曾祖明儉,封奉政大夫;祖明幼學,庠生;父明誥,儒士;母王氏。嚴侍下,妻唐氏(孺人)繼妻王氏(封孺人);兄時顯(庠生);時過(儒生),弟之胤(同科聯第),子恂;愫;惇;忭。由監生中式己酉鄉試六名舉人會試中式二百二十四名。授大理寺觀政,授江西峽江縣知縣,調繁廬陵縣,丁憂,四十六年閏四月內補保定府愽野縣,四十七年入覲留部。
  2. ^ 《明史·列傳第一百三十八·孫承宗傳》:又請逮給事中明時舉、御史李達,以懲四川之招兵致寇者。又請詰責遼東巡按方震孺、登萊監軍梁之垣、薊州兵備邵可立,以警在位之骫骳者。諸人以次獲譴,朝右聳然,而側目怨咨者亦眾矣。
  3.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三十一》:天啓三年二月,黜原任兵科給事中明時舉、陝西道御史李達為民。時舉、達皆蜀人,以元年自請赴蜀催土司援遼之兵,會樊龍叛,議者以為事繇二人,過許土司餉數,致撫臣不能應,啟釁激變,應論如法。 上命撫按押解來京,下法司鞫問,法司鞫實,言二臣無遠慮而溢戎心,固應禠革,若夫逆酋發難之故在於避調而定計已在先矣,啟釁激變非繇二臣。 上以為然,故得輕譴。
官銜
前任:
孫弘緒
明朝廬陵縣知縣
萬曆四十二年-四十四年
繼任:
顧居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