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器
输出设备在视觉或触觉形式表示的信息
顯示器(英語:display device或monitor)是一種輸出裝置,用於顯示影像及色彩。常見的顯示器是電腦及電視的螢幕。電子視覺顯示器的常見應用是電視機或計算機監視器。[1]
歷史
最早的顯示器是1922年的陰極射線管(CRT)。
螢幕尺寸
螢幕尺寸依螢幕對角線計算,通常以英吋(inch)作為單位,現時一般主流尺寸有17"、19"、21"、22"、24"、27"等,指螢幕對角線的長度。常用的顯示器又有標準螢幕(窄螢幕)與寬螢幕,方螢幕長寬比為4:3(還有少量比例為5:4),寬螢幕長寬比為16:10或16:9。在對角線長度一定情況下,寬高比值越接近1,實際面積則越大。
寬螢幕比較符合人眼視野區域形狀。
顯示器分類與特性
效能指標
顯示器的效能一般由以下效能指標決定:(和通常使用的單位)
- 螢幕尺寸(一般採用英吋)
- 可視面積
- 實際面積
- 縱橫比(水平:垂直,較常見為4:3,16:9和16:10)
- 解析度(點/平方英吋;dpi)
- 點距(毫米;通常為0.18-0.25mm)
- 重新整理頻率(赫茲;Hz):一個顯示器在一秒內頁面重新整理的次數,目前主流的有60Hz、120Hz、144Hz、240Hz 。此值越大越好。
- 亮度(流明;Lux),亮度太高會影響視力
- 對比度:最高亮度比最低亮度
- 能耗(瓦特;W):顯示器進入待機狀態下的能耗較小。
- 回應時間(毫秒;ms):一個像素從活動(黑)到靜止(白)狀態,再返回到活動狀態所用的時間。數值越小越好。
- 可視角度:在縱橫方向可以看到影像的最大角度。
多顯示器
同時連接多個顯示器到同一個顯示配接器的顯示方式。
通常分為兩類:延伸和複製。延伸是把兩個顯示器當作一個桌面處理。複製則是於兩個顯示器輸出同樣的內容。
註記:虛擬桌面是軟體技術,與顯示器這硬體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