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禛 (雅王)

李禛(?—905年),唐朝皇子,是唐昭宗的第十一子[1],生母不詳。

光化元年(898年)十一月十九日,李禛被他父親唐昭宗封為雅王天祐二年(905年)二月初九日,朱溫蔣玄暉邀請德王李裕、棣王李祤、虔王李禊、沂王李禋、遂王李禕、景王李祕、祁王李祺、雅王李禛、瓊王李祥,在九曲池喝酒。九王喝醉後,蔣玄暉把他們全部勒死,拋屍到九曲池中。

注釋

  1. ^ 全唐文·卷八百三十三》錢珝(三)……○冊雅王禛文 維年月日。皇帝若曰:周家之嗣,分茅土者十五國。漢景之代,書簡冊者十三王。朕以寡昧之資,奉神靈之統。每顧諸子,實惟天休。期訓導之將成,諒封建而可享。咨爾第十一男禛,方當稚齒,復在深宮,有知憂知懼之心,見學禮學詩之性。自然而稟,最樂不渝。遂詔有司,往申舊典。今遣某官某乙持節冊爾為雅王。於戲!受冊之命,重屬汝躬。列聖在天,百辟在位。在天必聽,在位必觀。罔怠交修,用承多。

參考資料

  • 舊唐書·列傳第一百二十五》:雅王禛、瓊王祥,並光化元年十一月九日封。
  • 新唐書·列傳第七》:雅王禛,光化元年始王,與瓊王同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