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省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曾经的省
松江省,為中國共產黨政權在東北解放區所成立的省份之一。省會為哈爾濱和牡丹江。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於1954年廢省,併入黑龍江省。
松江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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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解放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省 | |||||||||
1945年—1954年 | |||||||||
國家 | 中國共產黨解放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 | ||||||||
首府 | 哈爾濱市1945-1953 牡丹江市1953-1954 | ||||||||
歷史 | |||||||||
• 成立 | 1945年 | ||||||||
• 廢除 | 195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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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沿革
1945年8月15日,抗日戰爭勝利。中共在哈爾濱市開始組建政府。9月下旬,按中共東北行政委員會指示,在哈爾濱市成立松江省民主政府,轄區同滿州國的濱江省。10月下旬,先後成立哈東、哈北、哈南地區行政專員辦事處。
1946年1月12日,國民政府接收哈爾濱市,成立松江省,松江省民主政府遷至賓縣。2月,松江省民主政府將通河縣劃歸合江省管轄。3月,將哈西專區的肇東、肇州2縣和郭爾羅斯後旗劃歸吉江行政區管轄,同時撤銷哈西專區。4月23日,國民政府松江省政府主席關吉玉等撤走。
1948年,牡丹江省部分縣市併入,轄有雙城、五常、拉林、阿城、尚志、賓縣、方正、通河、巴彥、延壽、林蘭、呼蘭、寧安、海林、綏陽、穆稜及牧丹江市共計16縣1市。
1949年4月21日,中共東北行政委員會決定,撤銷合江省,併入松江省,哈爾濱市改為省轄市,劃歸松江省管轄,並將北部的佛山縣劃歸黑龍江省管轄。轄有4市、32縣,省會哈爾濱市。6月,撤銷綏濱縣,併入富錦縣。12月,將黑龍江省的佛山縣劃歸松江省管轄。
1950年3月,興山市改稱鶴崗市。
1952年,由東北行政委員會領導。將佛山縣劃歸黑龍江省。原湯原縣所屬南岔地區設置伊春縣,駐伊春街。
1953年,哈爾濱市改為中央直轄市,由東北行政委員會代管。省會遷往牡丹江市。轄3市、32縣。
1954年,在雙鴨山礦區設立相當於縣級的礦區人民政府,由松江省直接領導。6月19日,中共中央人民政府決定,撤銷松江省建制,併入黑龍江省。8月1日,省機構正式合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