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端娘
明人﹐女﹐甌寧人(今福建建甌)。蘭閨寶錄有著錄
她許嫁給陳廷策。聽說了陳廷策的訃告,請人傳話:「不要入殮,我將到那裡去死。」其父說:「你雖許嫁,還沒有聘禮。」她回答:「既然許嫁,還要什麼聘禮?」父親對她小心防範。她說:「女兒什麼地方不能死,不過死在夫家才罷了。」父親說:「女婿家貧,沒有給你裝裹的衣物。」她說:「我不在乎身體。」父親說:「女婿家貧,誰能給你傳名?」她說:「名非所求。」於是前去哭奠完畢,選定死期,整理帛帶自經,拱手三次而絕氣。陳家原居青陽山下,山下人言林端娘將自盡時,山鳴響了三晝夜。[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