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皇后(5世紀?—453年),陳郡長平縣(今河南省周口市西華縣)人,劉宋「元兇」皇帝劉劭的皇后。

生平

殷皇后是劉宋黃門侍郎殷淳之女,元嘉十五年四月甲辰(438年5月14日),被選為太子劉劭太子妃[1][2][3]。元嘉三十年(453年),劉劭殺死父親宋文帝劉義隆自立為帝,四月,劉劭冊立殷氏為皇后[4][5][6]。五月,劉劭的弟弟宋孝武帝劉駿殺死劉劭即位,殷皇后在廷尉賜死,臨死前她對獄丞江恪說:「你們劉家骨肉互相殘害,為什麼無故殺害天下沒有罪過的人。」江恪說:「你被冊拜為皇后,不是罪過是什麼呢?」殷皇后說:「這是暫時的罷了,應當以王鸚鵡為皇后。」[7][8][9]

參考資料

  1. ^ 《宋書·卷五·本紀第五》:夏四月甲辰,燕王弘遣使獻方物。立皇太子妃殷氏,賜王公以下各有差。
  2. ^ 《宋書·卷九十九·列傳第五十九》:年十二,出居東宮,納黃門侍郎殷淳女為妃。
  3. ^ 《南史·卷十四·列傳第四》:年十二,出居東宮,納黃門侍郎殷淳女為妃。
  4. ^ 《宋書·卷九十九·列傳第五十九》:四月,立妻殷氏為皇后。
  5. ^ 《南史·卷十四·列傳第四》:四月,立妻殷為皇后。
  6. ^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二十七·宋紀九》:劭立妃殷氏為皇后。
  7. ^ 《宋書·卷九十九·列傳第五十九》:劭妻殷氏賜死於廷尉,臨死,謂獄丞江恪曰:「汝家骨肉相殘害,何以枉殺天下無罪人。」恪曰:「受拜皇后,非罪而何?」殷氏曰:「此權時爾,當以鸚鵡為后也。」
  8. ^ 《南史·卷十四·列傳第四》:劭妻殷氏賜死於廷尉,臨刑謂獄丞江恪曰:「汝家骨肉相殘,何以枉殺天下無罪人。」恪曰:「受拜皇后,非罪而何。」殷氏曰:「此權時耳,當以鸚鵡為后也。」
  9. ^ 《資治通鑑·卷第一百二十七·宋紀九》:劭妃殷氏及劭、濬諸女、妾媵,皆賜死於獄。污瀦劭所居齋。殷氏且死,謂獄丞江恪曰:「汝家骨肉相殘,何以枉殺無罪人?」恪曰:「受拜皇后,非罪而何?」殷氏曰:「此權時耳,當以鸚鵡為后。」
前任:
袁齊媯
南朝宋皇后
453年
繼任:
王憲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