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公安廳
江蘇省公安廳,是江蘇省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之一[1],負責江蘇省內的公安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警徽 | |||||
1999年規定:印章直徑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江蘇省人民政府製發。 | |||||
主要領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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廳長 | 李耀光 副總警監 | ||||
副廳長(5) | 常和平 陳 安 陳紅淦 譚永生 高 松 | ||||
機構概況 | |||||
業務上級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 ||||
組織上級機構 | 江蘇省人民政府 | ||||
機構類型 | 江蘇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江蘇省公安機關 | ||||
行政級別 | 正地廳級 | ||||
上級中共組織 | 中國共產黨江蘇省委員會 | ||||
本級中共組織 | 中國共產黨江蘇省公安廳委員會 | ||||
聯絡方式 | |||||
總部 | |||||
實際地址 | 江蘇省 | ||||
對外官網 | 江蘇省公安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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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1953年1月1日,江蘇省人民政府成立,原蘇南、蘇北人民行政公署公安局合併成立江蘇省人民政府公安廳。黃赤波任廳長,劉少儻、姚遠任副廳長。地址在南京市揚州路1號。廳下設辦公室、政治部、政保處、經保處、治安處、機關保衛處、監管處。1953年8月,中共江蘇省委對省府公安廳執行中央公安部關於調整公安系統組織編制的方案[2]。
機構設置
江蘇省公安廳內設辦公室(行政審批處)、政治部、科技處、情報指揮中心、新聞宣傳中心、單位內部安全保衛、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刑事偵查、經濟犯罪偵查、禁毒、出入境管理、監所管理、網絡安全保衛、法制、警務督察、食品藥品和環境犯罪偵查等機構。
參考
- ^ 張志堅主編. 中国地方政府机构改革 1999-2002. 南寧:廣西人民出版社. 2003.01: 252. ISBN 7-219-04704-5.
- ^ 江蘇省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 江苏省志 66 公安志. 北京:群眾出版社. 2000.12: 35–38. ISBN 7-5014-21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