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應銓(1685年—1745年),杜林梅林江蘇常熟人。

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狀元,授翰林院修撰,入值南書房。破格提為庶子。官至左春坊贊善。因得嫉於權貴,不久辭歸。 清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中狀元時,已經40多歲,家中也早有妻子兒女,但因新科狀元的名頭太大,讓待字閨中的姑娘主動相求。

據清袁枚《隨園詩話》和徐卓《休寧碎事》記載,當時京城有位粗通文墨的陸小姐,本來就愛好文學,所以想找一名有才的男子託付終身。

一天,陸小姐在閨房看書,忽然聽到街上傳來鑼鼓喧鬧的聲音,掀開窗簾窺望,隱約知道是新科狀元汪應銓在騎馬遊街。她雖然看不清狀元郎樣貌,但心中已燃起愛火,更託人傳話,表示願意為汪應銓之妾。

沒多久,2人就拜堂成親;洞房時,陸小姐挑開頭巾偷看新郎官,卻發現汪應銓竟是一個腰粗背闊、身體肥胖、年近半百,且還有一臉麻子的的醜男人,和她想像的儀表堂堂的模樣相距甚遠。

而汪應銓因喜上加喜喝得酩酊大醉,一進新房就到處嘔吐、醜態百出。陸小姐深受打擊,自感無法同床共枕、共度餘生,索性直接自盡。消息傳出,街巷議論紛紛,有人更題聯嘲弄:「國色太嬌難作婿,狀元雖好卻非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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