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皓
洪皓(1088年—1155年),字光弼,饒州鄱陽縣(今江西省鄱陽縣古縣渡鎮)人,中國南宋著名的忠臣。
洪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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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 | 南宋 |
姓名 | 洪皓 |
字 | 光弼 |
出生 | 1088年 |
逝世 | 1155年 |
諡號 | 忠宣 |
生平
宋哲宗元祐三年(1088年)出生。書無所不讀,雖食不釋卷,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年)進士,不久出任台州寧海縣主簿,又升遷秀州(今浙江省嘉興市)司錄。建炎三年(1129年)知泗州(今江蘇省盱眙縣北)兼淮南、京東等路撫諭使,對付叛軍李成。同年八月奉命赴金國至太原,滯留近一年,十二月被遷往雲中(今山西省大同市)。紹興元年(1131年),被金人流放到冷山(今黑龍江省五常市境內的大禿頂子山),從雲中至冷山走了六十日,冷山天寒,四月生草,八月飛雪[1]。紹興九年(1139年),被陳王完顏希尹帶到燕京(今北京)。金國數次脅迫洪皓出任官職,被洪皓拒絕。洪皓曾屢次派人向被囚禁在五國城(今黑龍江省依蘭縣)的徽宗、欽宗二帝及在臨安府(今浙江省杭州市)的宋高宗秘密傳遞消息,報告金王朝的虛實。留金期間,將漢文化北傳,「無紙則取樺葉寫《論語》、《大學》、《中庸》、《孟子》傳之,時謂『樺葉四書』」[2],「其酋聞洪尚書名,爭邀入廬,出妻女胡舞,舉渾脫酒以勸」[3]。
紹興十三年(1143年)紹興和議成,和張邵、朱弁回歸南宋。前後一共在金國渡過了十五年,雖然備嘗艱苦,被扣十五年仍不屈服,被比作宋之蘇武[4],賜第於杭州西湖葛嶺[5]。南歸後,授徽猷閣直學士;因贊同張浚對金抗戰,「稱張浚為金人所懼,乃在宋不得用」,見秦檜即言不可苟安錢塘,數次得罪奸臣秦檜,為秦檜所忌;十七年(1147年)授濠州團練副使,五月安置英州(今廣東省英德市),居英州九年,開始口述《松漠紀聞》。復為朝奉郎,調任袁州(今江西省宜春市)通判。紹興二十五年(1155年)秦檜死後召回,死於南雄州(今廣東省南雄市)越大庾嶺途中,終年六十八歲,諡「忠宣」。著有《文集》、《春秋紀詠》、《姓氏指南》、《松漠紀聞》二卷、詩集《鄱陽集》四卷、詞集《鄱陽詞》一卷。有子洪适、洪遵、洪邁。其後人輾轉定居於現福建省金門縣烈嶼鄉青歧村。
關於洪皓的籍貫,史學界對其尚未有定論,一說為鄱陽說,一說為樂平說。
注釋
- ^ 《方輿紀要》謂「山在故黃龍府北。」《松漠紀聞》載:「冷山去寧江州百七十里, 地苦寒, 多草木, 至八月則倒置地中, 封土數尺, 復其枝幹。」曹廷杰《東三省輿地圖說》的「冷山考」條:「宋史洪皓使金,金人流遞冷山十五年。……則冷山應在今五常廳山河屯巡檢地方界內。」金毓黻《東三省輿地圖說》批註:「此考不確,按皓流冷山十五年,曾與完顏希尹近,按希尹寨及墓均在舒蘭縣小城子附近,墓碑尚存,可知為冷山所在。」
- ^ 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炎興下帙66引《金虜節要》
- ^ 《容齋五筆》卷三
- ^ 《宋史·本傳》:高宗稱讚他:「忠貫日月,志不忘君,雖蘇武不能過也」
- ^ 王守仁《諡襄惠兩峰洪公墓誌銘》稱:「維洪氏世顯於鄱陽。自宋太師忠宣公皓始賜第於錢塘西湖之葛嶺,三子景伯、景嚴、景廬皆以名德相承,遂為錢塘望族。」梁章鉅《楹聯叢話》云:「西湖葛嶺下有洪忠宣公皓祠。《錢塘縣誌》載:『忠宣於建炎初使金,不屈,歷十五年始放歸,賜宅西湖葛嶺後。後人因就地建祠。』我朝雍正九年,李敏達衛重修,並書一聯云:『身竄冷山,萬死竟回蘇武節;魂依葛嶺,千秋長傍鄂王墳。』亦自確切。」
參考書目
- 《盤洲文集》卷七四《先君述》
- 《宋史》卷三七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