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主義音樂

浪漫時期的音樂維也納古典樂派的延續和發展,是西方音樂史上的一種音樂風格或者一個時代。

約瑟夫·丹豪瑟英語Josef Danhauser在1840年的畫作:法蘭茲·李斯特在鋼琴前,周圍環繞著(從左到右)大仲馬埃克托·白遼士喬治·桑尼科羅·帕格尼尼焦阿基諾·羅西尼、瑪麗·達古爾,鋼琴上放著安東·迪特里希英語Anton Dietrich貝多芬半身像

名稱

浪漫主義主要用於描述1830年—1850年間的文學創作,以及1820年-1900年間的音樂創作。

浪漫派時期的音樂則可以從1813年E·T·A·霍夫曼論述貝多芬的浪漫主義精神開始,到1914年荀貝格提出「不協和聲歌手的解放」為止[1]。亦有一說指出,18世紀晚期的「情感風格英語Empfindsamkeit (music)」(Empfindsamer Stil,又譯感傷風格)是浪漫主義音樂的濫觴。

特色

浪漫派時期的音樂比起之前的巴洛克時期以及古典時期的音樂,更注重感情和形象的表現,相對來說則看輕形式和結構。浪漫時期的音樂往往富於想像力,相當多的浪漫時期音樂受到非現實的文學作品的影響,而有著相當大的標題音樂成分。

浪漫主義音樂強調多樣性,發展和聲歌手的作用,對人物性格的特殊品質進行刻畫,更多地運用轉調手法和半音貝多芬是浪漫主義音樂的先驅,浪漫主義歌劇的代表是華格納,鋼琴音樂的代表是李斯特

浪漫主義音樂對曲式結構進行了極大的豐富與擴充,出現了諸多小型曲式結構,例如小品曲幽默曲敘事曲、阿拉伯風格曲、音樂的瞬間、隨想曲、浪漫曲、間奏曲或即興曲等[2]

浪漫主義音樂體現了影響廣泛和民族分化的傾向,在法國出現了白遼士義大利羅西尼匈牙利李斯特波蘭蕭邦,和俄羅斯柴可夫斯基。浪漫主義音樂在馬勒布拉姆斯時代式微。

浪漫時期的音樂在晚期出現了更多不同的樂派,包括法國印象樂派(如德布西拉威爾)和歐洲各地的民族樂派(如西貝流士斯美塔納強力集團拉赫馬尼諾夫等)等。

代表人物

參考資料

參照
  1. ^ 余志剛 編. 西方音乐简史. 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6: 175. ISBN 7-04-018626-8. 
  2. ^ 音乐漫谈30 | 浪漫主义时期的音乐风格简述. 搜狐網. 2019-12-13 [2020-05-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11).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