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式洋房

住宅的分类方法

獨立式洋房(英語:single family detached home)是一棟獨立的洋房建築,有時也稱為單戶住宅,而不是多戶住宅[1]

位於丹麥的一個獨立式洋房

它是一棟完全由一個家庭占據的建築物,可以孤立,半獨立或附屬。從城市的角度來看,它產生了低密度區域,但是除了產生的車輛交通之外,它對環境和服務基礎設施的影響也非常重要。

歷史

今天的獨立式洋房的先驅者是古代和文藝復興時期的別墅建築。 與此相應,隨著中產階級小家庭的發展,上層中產階級別墅於19世紀首次創建。獨立式洋房的起源一方面源於19世紀上層中產階級的別墅,具有歷史性或古典主義風格,另一方面源於世紀之交英國埃比尼澤·霍華德(Ebenezer Howard)的花園城市運動的影響。

優點和缺點

 
紐約布魯克林Dyker Heights的Saitta House建於1899年,是一戶建[2]

優點

  1. 建造成本:獨立式洋房一般只有一到四層,不需要挖掘較深的地基,同時由於是低層結構,可以用木材、強化紙板、塑料等材料建造,減少對水泥和鋼材的依賴,而這兩種建材在很多國家是十分昂貴的,而且其生產過程會污染環境。
  2. 豐富多樣的外觀:由於大部分獨立式住宅只有一戶家庭居住,家庭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對房屋外部進行變更,比如色彩和裝飾構件等。如果是購買土地自己建造的獨立式洋房,則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選擇外觀樣式和風格。
  3. 隱私性好:由於一般的獨立式洋房都有院落,因此可以擁有屬於自己的室外活動空間。同時由於不會有其他家庭居住於其上下樓層,因而不會出現噪音擾民問題。
  4. 減少對當地交通的負荷:一般的獨立式洋房社區是低密度社區,這意味著每單位面積上的人口容量少,對基礎設施和交通的使用量也較少,所以這種社區不需要太寬的道路就能減緩堵車問題。
  5. 有擴張潛力:建築物周圍的整個空間對所有者和家庭來說是私有的,並且在大多數情況下(取決於國家/聯邦,州/省和地方法律),如果需要更多房間,則可以在現有房屋上增加空間。
  6. 一些國家建設較早的獨立式洋房社區沒有小區的概念,因此內部道路都是與公共道路聯通的,所以他們通常也沒有物業管理費,例如與共管公寓和聯排別墅有關的費用。這些通常被認為是優勢。

由於獨立式洋房通常建在土地更豐富的地方,因此每平方英尺具有明顯的成本優勢(儘管這取決於許多因素,例如房屋存量和土地供應量)。這主要是由於建造房屋的土地成本較低。

缺點

  1. 維護成本高:獨立式洋房一般只屬於一個家庭,對於住戶,房屋內外立面、院落、車道等都有維護成本,這些維護成本完全被轉嫁給唯一的住戶,所以維護成本高於單個公寓類型的住宅單元。
  2. 浪費土地:由於獨立式洋房社區容積率很低,因此建設同樣戶數的社區需要比公寓社區大的多的土地,在一些國家比如日本會導致農業用地受到侵蝕。因此一些國家比如中國對獨立式洋房的建設有嚴格限制,甚至於完全禁止。
  3. 降低公共運輸等方面的效率:由於這類社區人口密度很低,單個公共運輸線路和單個站點無法覆蓋大量人口,公交系統的運營虧損問題無法解決。美國就是典型例證,因為絕大部分社區住房類型是獨立或半獨立式洋房而且人口密度低,美國城市的公共運輸系統遠比亞洲和歐洲落後,只有紐約的曼哈頓能夠支持公共運輸,其他地區的公交系統則不得不依靠政府補貼運營。因為居住密度低,集中供暖可行性很低,每戶住宅不得不依靠中央空調取暖,而向上下方向的能源損耗也導致了加熱效率過低,能耗遠高於公寓住宅。
  4. 資源浪費:相對於公寓,獨立式洋房社區基本上每一戶都需要單獨的屋頂結構,而這意味著屋頂材料的消耗遠大於同樣戶數的公寓樓。
  5. 間接造成城市空心化:早期城市因為科技水平的限制,人們的出行範圍受限,因此市區為了容納更多人口建設了大量公寓,這種公寓空間和居住舒適度遠比獨立式洋房差,因此當科技水平提高、汽車普及後大批居民搬出市中心去尋找居住舒適度更高的獨棟房,市中心人口大量流失並導致商業大量倒閉或撤離,稅基收縮,城市的治安維護能力下降,導致犯罪率高企,這種情況在美國十分普遍,也就是郊區化

但是,單戶住宅也可以與封閉式社區相關聯,特別是在開發中國家的城市(例如,阿爾法維爾,聖保羅)。美國一些地區的新建獨立式洋房住宅社區也是封閉式的,不過一般是高檔社區或者處於治安極差地區的社區才會採用這種形式。

分離房屋類型

房屋類型包括:

  • 平房,一間小房屋,通常有四個主要房間,中央走廊的兩側各有兩個。
  • 別墅(Villa),起源於羅馬時代,用於指可能會在該國撤退的一所大房子。 在19世紀末和20世紀初,別墅提出了一個寬敞的獨立式舒適大小的房子,通常在郊區找到,別墅常常以豪華作賣弄,稱為「豪宅」。
  • 宅第,是一個非常大的大宅,通常與非常多的財富或貴族有關,通常在一個很大的土地或房地產上有多個樓層。

美國

美國的住房形式主要是獨棟住房。據統計美國的住宅單元中有83%是獨棟房屋。

美國的獨棟別墅一般稱為Single Family House,種類十分複雜:

American Foursquare,又稱美式四方屋,房屋布局一般是兩層完整樓層外加地下室和閣樓。房屋樓層布局是簡單明了的矩形,一樓通常是公共空間,如廚房,餐廳,客廳等,二樓則是臥室和衛生間。這種住房至少有2個臥室,有時候能達到6個臥室和2-3個衛生間。此類住房形式常見於1900-1940年間建造的住房,建築風格上偏向於草原學派,外部裝飾較少,簡潔乾淨。

Craftsman,又稱工匠屋,房租布局通常是兩層,但二樓比一樓小很多,且二樓房間有不少是非完整房間,被房頂斜角切割。這種房屋風格流行於1910年以後,現在也很常見。建築的結構複雜,但裝飾物簡潔,往往只使用木板或塑料板做外牆裝飾。

Bungalow,又稱簡易屋,但類似於Carftsman,結構較複雜,裝飾偏向於草原學派,二樓比一樓空間小,且大部分二樓房間不完整。常見於1910-1940年間,但近年也有新建。一般有2個臥室,但大的可以有4-5個臥室。一樓是公共空間,但也可以有臥室。

Georgian,也稱Colonial,常見於18世紀末到19世紀下半葉,建築風格仿照英國喬治時代的住房,一般是兩層,閣樓空間寬敞所以也常被用於生活空間。房頂像穀倉,至少有一個壁爐。較大戶型可以有6個臥室,但一般有3-4個。一般以磚結構為主,木質結構罕見。

Victoria,稱為維多利亞風格住房,常見於19世紀中期到20世紀初。建築風格仿照英國維多利亞女王時代的住房,特點是內外裝飾十分華麗和複雜。建築結構以木質為主。

日本

日本將獨棟房屋稱為「一戶建」,常見於除大都市中心部以外的住房區域。除了少數仿造西方風格的房屋外,日本的一戶建以木質結構為主,抗震性能優良。受限於日本地狹人稠的居住特點,日本的一戶建並不像美國那樣有大花園或院子,而且總面積普遍偏小,一般是80-140平公尺。戶型一般是兩居室或三居室。由於建造簡便和材料的性質,日本的一戶建房齡大多不會超過40年,所以更新換代快。日本的一戶建以傳統風格為主,但近年來現代主義住房受到更多年輕人歡迎。但無論是傳統或現代,日本的一戶建往往都是內部都有新舊結合,既有傳統的和室,也有西方式的洋室。和美國類似,日本的一戶建每間臥室都有儲物間,稱為物入(儲物間)或押入(放被褥的儲物間)。

參見

參考文獻

  1. ^ Inc., US Legal. Single Family Residence Law and Legal Definition - USLegal, Inc.. definitions.uslegal.com. [2020-06-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4-19). 
  2. ^ Saitta House – Report Part 1 網際網路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08-12-16.」,DykerHeightsCivicAssociation.com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