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艇(英語:canoeing[1]是徒手持驅使加拿大式艇(canoe)前進的水上運動,在歐洲還包括愛斯基摩艇運動(kayaking)。

輕艇
Canoeing
輕艇比賽
最高管理機構國際輕艇總會
特徵
存在
奧運1936 – 今日
世界運動會輕艇水球: 2005 – 今日

輕艇活動較窄的定義是以輕艇為主要活動的運動。較寛的定義包括和其他活動結合的活動(例如輕艇露營),或是其他活動中,只以輕艇來作為移動方式的活動。

有些和輕艇有關的娛樂活動,包括輕艇露營英語canoe camping等。其他的活動包括在河、湖、激流及海洋中的輕艇活動。

輕艇是夏季奧運會的傳統比賽項目,但與划船(rowing)不同,區別在於輕艇的槳完全手持,選手總是面對行進方向;划船的槳則通過支點連在艇上,選手有時會背對行進方向。

體育項目

亞奧運項目:輕艇靜水競速 (Canoe sprint)輕艇激流標竿 (Canoe slalom)。

非亞奧運項目:輕艇水球 (Canoe polo)、激流越野 (Wildwater canoeing)、輕艇馬拉松 (Canoe marathon)、輕艇風帆 (Canoe sailing)、輕艇激流花式 (Canoe freestyle)、輕艇海洋競速 (Canoe ocean racing)、泛舟(Rafting)、輕艇衝浪 (Waveski)。

帕運會項目:帕運輕艇(Paracanoe)

歷史

輕艇的前身是早期人類的生存和交通工具,即獨木舟。輕艇是一種前後方向也是尖的,它的起源是愛斯基摩人的獸皮船。

而輕艇比賽中共分為兩類,一類是愛斯基摩艇(Kayak),另一類是加拿大式艇(Canoe),兩者都是前後尖的,而愛斯基摩艇是用雙葉槳推動的愛斯基摩式艇;加拿大式艇是為加拿大式艇,用單葉槳推動。男子的愛斯基摩艇和加拿大式艇於1936年奧運中被列入正式項目,而女子愛斯基摩艇則在1948年才成為正式比賽項目之一。直到現時,輕艇並沒有被中止過。

規則

輕艇賽事是乘坐愛斯基摩艇或是加拿大式艇向前方推動,在規定距離中最快到達終點的是優勝者,現時,不少輕艇賽事中所用的比賽場地都是人工的。

另外,大家常見到的K-2艇C-1艇等是指該項目的類別和人數。如K-2艇就是指雙人愛斯基摩艇;C-1艇是單人加拿大式艇。輕艇的靜水競速中的人數是1人或2人,國際輕艇總會承認的正式比賽距離為200、500、1000 和 5000

激流競速賽,同一樣使用愛斯基摩艇和加拿大式艇。在賽事中,選手要在三百的激流中以最短時間依次序穿過25個旗門,而激流競速賽中的賽道中包含了逆流和順流。最快而又依次序穿過所有旗門則為冠軍。另外,如選手的救生衣在賽事中掉落、未次序穿過所有旗門、重穿旗門、未穿過所有旗門等犯錯都會被增加時間。

參考文獻

  1. ^ Nyabongo, A. K. The Role of the Canoe. Negro History Bulletin. 1943, 7 (1): 10–23. ISSN 0028-2529. JSTOR 44214297.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