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代斯塔福德伯爵約翰·拜恩

第一代斯塔福德伯爵約翰·拜恩元帥 GCBGCHPC (Ire)英語Privy Council of Ireland(Field Marshal John Byng, 1st Earl of Strafford,1772年—1860年6月3日),是一位英國陸軍軍官和政治家。在法國大革命戰爭1798年愛爾蘭叛亂期間擔任下級軍官後,拜恩在瓦爾赫倫島戰役期間成為第3近衛步兵團擲彈兵營的指揮官。拜恩隨後在維多利亞戰役中擔任步兵旅旅長,並在1813年7月25日的龍塞斯瓦利斯戰役中在清晨率領部下堅守陣地三個小時,最後才被迫撤退。

第一代斯塔福德伯爵約翰·拜恩
威廉·薩爾特英語William Salter (artist)畫筆下的第一代斯塔福德伯爵,繪於1834–1840年
出生1772年
大不列顛王國倫敦伯克利廣場
逝世1860年6月3日(87歲或88歲)
大不列顛及愛爾蘭聯合王國倫敦格羅夫納廣場
效命英國 大不列顛王國
英國 大不列顛及愛爾蘭聯合王國
軍種 英國陸軍
服役年份1793–1831年
軍階陸軍元帥
統率第3近衛步兵團擲彈兵營
第2近衛步兵旅
北方軍區英語Northern Command (United Kingdom)
愛爾蘭總司令英語Commander-in-Chief, Ireland
參與戰爭法國大革命戰爭
1798年愛爾蘭起義
拿破崙戰爭
獲得勳章巴斯騎士大十字勳章
皇家圭爾夫騎士大十字勳章
第一代斯塔福德伯爵約翰·拜恩的紋章

百日王朝期間,拜恩在1815年6月的四臂村戰役中指揮了第2近衛步兵旅,並在同月晚些時候參與了滑鐵盧戰役,當時其麾下的輕步兵連在保衛烏古蒙莊園時發揮了重要作用。戰爭結束後,拜恩擔任愛爾蘭總司令。在1831年離開愛爾蘭後,他被選為多塞特郡普爾的國會議員,屬輝格黨。此外,拜恩是為數不多的支持改革法案的軍人之一,為此他被授予爵位

出身

約翰·拜恩是喬治·拜恩(George Byng,1735-1789)的第三個兒子,一家人居住在米德爾塞克斯(今屬赫特福德郡)。喬治·拜恩是巴貝多總督羅伯特·拜恩(Robert Byng,1703-1740)的長子。約翰·拜恩的曾祖父是第一代托林頓子爵喬治·拜恩海軍上將。[1]

職業生涯

早年提拔

約翰·拜恩最初在西敏公學接受教育。1793年9月30日,約翰·拜恩被任命為第33惠靈頓公爵步兵團的一名少尉。[2]拜恩於同年12月1日晉升中尉,並於1794年12月27日晉升上尉[3]同年晚些時候,他被派往荷蘭。1795年1月的法蘭德斯戰役期間,他在海爾德馬爾森的一場小規模衝突中受傷。[4]

1796年,拜恩成為愛爾蘭南部軍區理察·維斯將軍的副官,並在1798年的愛爾蘭叛亂中負傷。[4]拜恩於1799年12月28日成為第60步兵團少校軍官,隨後於1800年3月18日成為轉至第29步兵團擔任中校[5][6]拜恩於1804年8月11日被調到第3近衛步兵團[7]他隨第3近衛步兵團參與了1805年漢諾威戰役,1807年8月的哥本哈根戰役,及1809年秋季災難性的瓦爾赫倫島戰役[4]

拿破崙戰爭

1810年7月25日,拜恩晉升上校,並於1811年9月前往西班牙,成為羅蘭·希爾(Rowland Hill)將軍麾下的一位旅長。1813年6月4日,拜恩晉升少將並參與了維多利亞戰役及7月25日的龍塞斯瓦利斯戰役。龍塞斯瓦利斯戰役中,拜恩的旅首當其衝地抵禦法國的進攻並堅守陣地三個小時。拜恩在龍塞斯瓦勒斯的頑強抵抗讓惠靈頓侯爵得以在接下來的幾天內集結足夠的軍隊在庇里牛斯山戰役中擊敗法國人。[8][4]

尼夫之戰

拜恩隨後參加了1813年11月的尼韋爾戰役及1813年12月的尼夫戰役;在後一場戰鬥中,拜恩帶領他的部隊在炮火下占領了一座小山,然後在山上插上了第31步兵團的旗幟。拜恩的表現得到了攝政王的讚賞。[9]

滑鐵盧

拜恩在1814年參與了2月的奧爾泰茲戰役和4月的土魯斯戰役[4]百日王朝期間,拜恩在四臂村戰役中指揮了近衛第2旅,並在同月晚些時候參與了滑鐵盧戰役[4]戰鬥結束後,拜恩被任命為第1軍團的指揮官,並帶領部隊向巴黎進軍。[10]在奪取佩羅訥及其堡壘後,他的軍團繼續占領蒙馬特,而後拜恩麾下的部隊被編入法國占領軍。拜恩於1815年1月2日獲得巴斯勳章,並於同年10月8日獲得奧地利瑪麗亞·特蕾莎勳章。[11]

愛爾蘭與政治生涯

 
庇里牛斯山脈戰役:拜恩在龍塞斯瓦勒斯的頑強抵抗讓威靈頓子爵(騎馬者)得以集結足夠的軍隊在戰役中擊敗法軍

拜恩於1815年10月成為英格蘭東部軍區司令,然後於1816年6月調任英格蘭北部軍區司令。[12]在1819年的彼得盧屠殺中,他因當天有兩匹馬參加賽馬而缺席,並將指揮權委託給他的副手,但副手未能和平驅散大批人群,導致18人死亡,數百人受傷。[13]1825年5月27日拜恩晉升中將,並於1828年獲得巴斯騎士大十字勳章[11]同年,拜恩成為愛爾蘭總司令,並於當年晚些時候獲准進入愛爾蘭樞密院。[11]在離開愛爾蘭後,拜恩於1831年被選為多塞特郡普爾的國會議員,並且是為數不多支持1832年改革法令的人之一。[11]1832年6月15日,拜恩獲得了倫敦德里總督的名譽職位。為表彰拜恩對改革法案的支持,首相墨爾本勳爵於1835年5月8日將拜恩提升為貴族,成為哈蒙茲沃思的斯特拉福德男爵。拜恩於1841年11月23日晉升上將,並於1847年8月28日進一步升為恩菲爾德子爵斯特拉福德伯爵[14]

拜恩還曾擔任第4西印度軍團的名譽團長、第2西印度軍團的名譽團長和第29步兵團名譽團長。[15]在他人生的最後幾年,拜恩還成為了冷溪衛隊的名譽團長。[11]拜恩於1855年10月2日晉升陸軍元帥,最終於1860年6月3日在格羅夫納廣場的家中去世。[16][11]

家庭生活

拜恩結過兩次婚:

  • 首任妻子瑪麗·麥肯齊(Mary Mackenzie),兩人育有一個兒子: [4]
    • 第二代斯特拉福德伯爵喬治·史蒂文斯·賓(George Stevens Byng,1806–1886)
  • 在他的第一任妻子去世後,拜恩與沃爾特·詹姆斯·詹姆斯爵士的女兒瑪麗安·詹姆斯結婚,並育有一個兒子和三個女兒。[4]

參考資料

  1. ^ Hattendorf, John B. Byng, George, first Viscount Torrington. 《牛津國家人物傳記大辭典》 線上版. 牛津大學出版社. doi:10.1093/ref:odnb/4262.  需要訂閱或英國公共圖書館會員資格
  2. ^ 第13589號憲報. 倫敦憲報. 2 November 1793. 
  3. ^ 第13734號憲報. 倫敦憲報. 23 December 1794. 
  4. ^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Heathcote 1999, p. 63
  5. ^ 第15216號憲報. 倫敦憲報. 24 December 1799. 
  6. ^ 第15239號憲報. 倫敦憲報. 15 March 1800. 
  7. ^ 第15726號憲報. 倫敦憲報. 7 August 1804. 
  8. ^ 第16390號憲報. 倫敦憲報. 24 July 1810. 
  9. ^ Chandler 1979, p. 384
  10. ^ Siborne 1848,第689頁.
  11. ^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Heathcote 1999, p. 64
  12. ^ Bentham, Jeremy. The Book of Fallacie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5: 327. ISBN 978-0198719816. 
  13. ^ Reid, p. 138
  14. ^ Wrotham Park, Barnet. Hertfordshire Genealogy. [2 February 20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6-25). 
  15. ^ 第18439號憲報. 倫敦憲報. 5 February 1828. 
  16. ^ 第21792號憲報. 倫敦憲報. 2 October 1855. 

來源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