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簡稱第九屆全國人大),任期由1998年3月至2003年3月,共召開過五次會議。本屆人大的任務被確定為是「初步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1][2]。
1998年3月 – 2003年3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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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團常務主席 | 李鵬、胡錦濤、田紀雲、帕巴拉·格列朗傑、王光英、程思遠、布赫、鐵木爾·達瓦買提、吳階平 |
常委會委員長 | 李鵬 |
常委會秘書長 | 何椿霖 |
組成人員 | 全國人大代表:2979名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155名 |
歷次會議 | |
第一次會議:1998年3月5日 – 3月19日 第二次會議:1999年3月5日 – 3月16日 第三次會議:2000年3月5日 – 3月15日 第四次會議:2001年3月5日 – 3月15日 第五次會議:2002年3月5日 – 3月15日 | |
九屆全國人大共有代表2,979人,九屆全國人大增加了重慶市和香港特別行政區2個代表團,故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分為34個代表團。九屆全國人大設有財經、民族、法律、內務、教育文化衛生科學、外事、華僑、環境與資源保護和農業與農村9個專門委員會。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共有委員155人,委員長李鵬[3]。
五年間,九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共通過法律、法律解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議決定共113件,其中包括備受關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並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進行部分修正。九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還做出了8件法律解釋,其中包括一件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法律解釋。九屆人大還共收到代表提案1,194件,為歷史之最。
第一次會議
九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於1998年3月5日至19日在北京召開,2947名代表出席會議,會議首先由卸任國務院總理李鵬作《政府工作報告》,國家計委主任陳錦華作有關1997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報告以及1998年度的計劃草案報告,羅幹隨後就國務院機構改革向大會做出說明。3月10日,九屆人大會議聽取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並表決通過。會議最後選舉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副委員長、秘書長、委員,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決定國務院總理的人選和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委員的人選,選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選舉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通過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的人選等[4][5][6][7]。
會議選舉由177人組成的主席團,秘書長田紀雲,常務主席李鵬、胡錦濤、田紀雲、帕巴拉·格列朗傑、王光英、程思遠、布赫、鐵木爾·達瓦買提、吳階平。
選舉結果
-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李鵬
-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田紀雲、謝非、姜春雲、鄒家華、帕巴拉·格列朗傑(藏族)、王光英、程思遠、布赫(蒙古族)、 鐵木爾·達瓦買提(維吾爾族)、吳階平、彭珮雲(女)、何魯麗(女)、周光召、成克傑(壯族)、曹志、丁石孫、成思危、許嘉璐、蔣正華
-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秘書長:何椿霖
-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134人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
- 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胡錦濤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江澤民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韓杼濱
任命決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朱鎔基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副總理:李嵐清、錢其琛、吳邦國、溫家寶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委員:遲浩田、羅干、吳儀(女)、司馬義·艾買提(維吾爾族)、王忠禹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張萬年、遲浩田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傅全有、于永波(滿族)、王克、王瑞林
投票表決結果
李鵬總理作政府工作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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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案 | 贊成票 | 反對票+棄權 | 未按表決器 | |
《政府工作報告》 | 2,885 | 22 |
第二次會議
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於1999年3月5日至16日舉行,首先由總理朱鎔基做政府工作報告,之後由國家計委主任曾培炎做1998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報告以及1999年度的計劃草案報告,財政部部長項懷誠做1998年度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副委員長田紀雲作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草案的說明。大會還聽取了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的年度工作報告。
會議在最後一天通過了憲法修正案,並且對國務院、高法和高檢報告進行了表決批准。
會議主席團共169人,秘書長田紀雲,常務主席李鵬、田紀雲、謝非、姜春雲、鄒家華、帕巴拉·格列朗傑、王光英、程思遠、布赫、鐵木爾·達瓦買提、吳階平、彭珮雲、何魯麗、周光召、成克傑、曹志、丁石孫、成思危、許嘉璐、蔣正華、何椿霖。
第三次會議
九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於2000年3月5日至15日舉行,首先由總理朱鎔基做政府工作報告,之後由國家計委主任曾培炎做1999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報告以及2000年度的計劃草案報告,財政部部長項懷誠做1999年度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委員長李鵬首次作人大常委工作報告。大會還聽取了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的年度工作報告。
這次人大會議之前舉行的人大常委會還決定免去劉稚苕、金民珍、冷德森的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免去周永康的國土資源部部長職務,由田鳳山接任,並接受何厚鏵辭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的請求。提請大會確認。
會議主席團共165人,秘書長田紀雲,常務主席李鵬、田紀雲、姜春雲、鄒家華、帕巴拉·格列朗傑、王光英、程思遠、布赫、鐵木爾·達瓦買提、吳階平、彭珮雲、何魯麗、周光召、曹志、丁石孫、成思危、許嘉璐、蔣正華、何椿霖。
第四次會議
九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於2001年3月5日至15日舉行,首先由總理朱鎔基做《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的報告》,提出「十五」期間的預期宏觀經濟目標,包括了:
- 經濟增長速度年均7%左右;
- 2005年國內生產總值達到12.5萬億元左右,人均國內生產總值達9400元;
- 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5%左右;
- 國際收支平衡;
- 2005年第一、二、三產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分別為13%、51%和36%,從業人員占全社會從業人員的比重分別為44%、23%和33%;
- 2005年全社會研究與開發經費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提高到1.5%以上;
- 初中毛入學率達到90%以上,高中階段教育和高等教育毛入學率力爭達到60%左右和15%左右;
- 人口自然增長率控制在9‰以內,2005年總人口控制在13.3億人以內;
- 森林覆蓋率提高到18.2%;
- 人均純收入年均增長5%左右;
- 公路通車里程達到160萬公里左右;
- 計算機普及率達到4%以上;
之後由國家計委主任曾培炎做2000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報告以及2001年度的計劃草案報告,財政部部長項懷誠做2000年度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委員長李鵬作人大常委工作報告。大會還聽取了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的年度工作報告。會議通過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決定。
會議補選4名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包括王學萍(黎族)、賀一誠、賈志傑和盛華仁。
會議主席團共165人,秘書長田紀雲,常務主席李鵬、田紀雲、姜春雲、鄒家華、帕巴拉·格列朗傑、王光英、程思遠、布赫、鐵木爾·達瓦買提、吳階平、彭珮雲、何魯麗、周光召、曹志、丁石孫、成思危、許嘉璐 、蔣正華、何椿霖。
第五次會議
九屆人大五次會議於2002年3月5日至3月15日舉行,首先由總理朱鎔基做政府工作報告,之後由國家計委主任曾培炎做2001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報告以及2002年度的計劃草案報告,財政部部長項懷誠做2001年度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委員長李鵬作人大常委工作報告。大會還聽取了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的年度工作報告。
會議主席團共166人,秘書長田紀雲,常務主席李鵬、田紀雲、姜春雲、鄒家華、帕巴拉·格列朗傑、王光英、程思遠、布赫、鐵木爾·達瓦買提、吳階平、彭珮雲、何魯麗、周光召、曹志、丁石孫、成思危、許嘉璐、蔣正華、何椿霖。
參考文獻
- ^ 闞珂主編;《中國人民代表大會年鑑》編委會編.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年鉴 2003. 北京: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 2003.09: 591–592. ISBN 7-80078-777-X.
- ^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組織編寫.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读本. 北京:新華出版社. 2011.04: 124. ISBN 978-7-5011-9574-9.
- ^ 第九届全国人大历次会议. 新華網. [2013-05-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2-13).
- ^ 韓泰華主編. 新中国50年 中. 北京:紅旗出版社. 1999.11: 897. ISBN 7-5051-0423-3.
- ^ 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秘書一局編.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大事记 1998.3-2003.2. 北京: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 2004.01: 405. ISBN 7-80078-793-1.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鑑編輯部編輯.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鉴 1998 总第18期. 中國年鑑社. 1999.01: 41. ISBN 7-80056-903-9.
- ^ 龍德,蔡翔主編.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鉴. 瀋陽:遼寧人民出版社. 2000.12: 1832. ISBN 7-205-04473-1.
參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國家機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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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 1998年-2003年 |
繼任: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