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遺孀
此條目可參照英語維基百科相應條目來擴充。 (2023年4月25日) |
繼承遺孀,或稱收繼婚,是父權社會中的一種婚姻形式,指寡婦嫁給已故丈夫的一個親屬(通常是丈夫的兄弟或兒子)。寡婦繼承的例子可以在古代和聖經時代的娶寡嫂的婚姻形式中發現。這種行為使寡婦和她的孩子能得到財政上的支持,並保持她已故的丈夫的家族的財富。在家庭中,女人通常負責家務,而男性要保證提供經濟來源。若男性死去,女人就無法支持其他家庭成員的生活。在這時,這種機制就會被啟動。而翁姑又不希望有人帶走家族的血脈和財產,因此她必須嫁給原家庭內的成員(一般是同輩或後輩)。
這種習俗可以確保財富不離開以男性為中心的家庭。它有時也會作為一種保護寡婦和她的孩子的方式。
古猶太教中存在著寡婦繼承,在印度,類似的形式亦非常普遍。[1]繼承遺孀在某些非洲的種族,例如在生活在肯亞和烏干達在維多利亞湖一帶的Luo族中也非常普遍。
參見
引用
- ^ Datamation Foundation 網際網路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06-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