紋銀
紋銀,又稱松紋[1],中國明朝貨幣單位名稱,明代所謂的紋銀成色在98%以上[2]。
明代後期,由於成色優良的銀子在鑄造中會出現細密的紋路,人們常把足色的銀錠稱為「紋銀」。紋銀的地位深入人心,後來成為市場上公認的計量單位。但造假者使用搖絲、畫絲、吹絲等手段,也能在成色不足的銀錠上製造出紋銀的特徵。所以紋銀不再是成色的保證,但作為計量單位保留了下來,即虛銀兩,包括關平、庫平、市平、漕平等種類。
起源
採用紋銀作為貨幣單位的原因在於,中國古代實際流通的銀兩成色不一,名目眾多,有「元絲」、「青絲」、「白絲」、「水絲」、「西鏪」、「石鏪」、「柳鏪」、「茶花」、「茴香」、「單傾」、「雙傾」等多種名色,這些種類不同的金屬銀需要折算為全國統一的計量單位,以便於統計稅收。
換算
按照清朝的官定標準,紋銀的成色為93.5374%,稱「十足成紋」[5]。 清制規定紋銀一兩等於制錢1000文[6],但乾隆朝之後[來源請求],嘉慶年間對英法的鴉片貿易查禁較嚴,中國工藝品及農產加工製品大量輸出,保持很長一段出超的貿易環境,使得白銀大量淨流入而出現銀賤錢貴的情形,18世紀末曾達到一兩銀換七、八百銅錢的情況,此後的四十年因大量鴉片叩關,道光年間則需要一千六百文才能換一兩白銀的錢賤銀貴的現象。[7]
其他流通銀
在實際流通領域中的金屬銀,成錠者稱「寶銀」,即鑄成元寶形式的銀錠。寶銀的成色通常全都高於紋銀。由於各地寶銀成色不一,因此在其前面冠以地名,或升水標準,如蘇寶銀、武昌寶銀,足寶、二四寶、二五寶、二六寶等等。
「二四寶」即每五十兩升水(即溢價)二兩四錢,一錠五十兩的「二四寶」銀錠折算為五十二兩四錢標準紋銀。
沒落
鴉片戰爭之後,銀兩、銀元在中國同時流通,但官方統計賦稅、制訂預算、對外賠款時仍使用庫平兩和關平兩紋銀作為計量單位。1933年國民政府宣布廢兩改元,紋銀正式退出流通領域。
注譯
- ^ 《金瓶梅》第五十七回:「取出一封銀子,准准三十兩足色松紋,便交付薛姑子與那王姑子。」
- ^ 《初刻拍案驚奇》卷十五:「他卻把九六七銀子,充作紋銀。」
- ^ "The Care of Silver"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Web article by Jeffrey Herman, silversmith, specialist in silver restoration and conservation. Retrieved 28 Nov 2017.
- ^ Understanding how silver objects tarnish. Government of Canada. n.d. [2018-05-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28).
- ^ 張惠信,《中國銀錠》,第187 頁。
- ^ 楊端六,《清代貨幣金融史稿》,頁13。
- ^ 白銀外流:鴉片對中國經濟的打擊[永久失效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