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士容(?—?),字仁常[1],湖廣廣濟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胡士容為萬曆三十七年舉人,三十八年(1610年)進士。任長洲縣知縣,繼遷大名府教授、國子監助教、吏部郎中、薊州參議,江西副使[2]陝西副使右參政等。為官清正,因不拜生祠,不容於閹黨,被錦衣衛逮捕,入鎮撫司詔獄。左都御史崔呈秀魏忠賢矯旨定胡士容死罪。明思宗登位(1627年),平反出獄。[3]

參考資料

  1. ^ 李維楨《胡仁常制義題辭》:舉子業,士籍以致身,如芻龍土狗事,巳則棄之,蓋文章小技中最小者,然童而習之,白首紛如,或卒不振以沒,乃有春秋方富,一試輒效,百發必中,何其捷也。胡仁常年甫弱冠,舉於鄉,尋成進士,曾不知人世有老書生坎懍之苦。余讀其舉子業,才具宏通,學解深拔,韻致恬曠,詞藻明艷,一出一入,一經一緯,無不與古文辭合度,而根極理要,攄寫性靈,有先進大雅之風,彼其之子,襲西竺柱下而詭於正,守訓詁帖括而傷於陋,慕鉤棘茁軋而比於怪,工模擬形似而損於神,豈舉子業設端使然哉。仁常范馳驅,樹正鵠,士能奉為功令,無患不成名矣。
  2. ^ 《明憙宗實錄》:天啟六年二月,升戶部郎中胡士容為山西參議薊州道。
  3. ^ 《明史·列傳第一百三十六》:時又有胡士容者,薊州參議也,數忤其鄉官崔呈秀,呈秀銜之。將為忠賢建祠,士容又不奉命。及士容遷江西副使,道通州,遂誣以多乘驛馬,侵盜倉儲,捕下詔獄掠治,坐贓七千,論死。
    至秋,將行刑,而莊烈帝即位,崔、魏相繼伏誅。帝曰:「廠衛深文,附會鍛鍊,朕深痛焉。其赦耿如杞,予復原官。胡士容等改擬。」於是如杞上疏言:「臣自入鎮撫司,五毒並施,縛赴市曹者,日有聞矣。幸皇上赦臣以不死,驚魂粗定,乞放臣還家養疾。」帝不許,立擢如杞右僉都御史,巡撫山西。……士容既釋出獄,二年除陝西副使,進右參政,卒於官。士容初令長洲,捕豪惡,築婁江石塘,有政聲。……士容,字仁常,廣濟人。

參考書目

官銜
前任:
韓原善
明朝長洲縣知縣
萬曆年間
繼任:
蔣友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