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孟嘉(1887年—1936年,祖同孟嘉,自旭齋民國金融巨頭。曾任交通銀行常務董事兼總經理,民國中央銀行國庫局總經理,中國實業銀行總經理。浙江省寧波鄞縣人。

生平

早年聰慧好學,由祖父胡俊卿親自教導。不久後從學於父親胡慶源。1902年,跟隨叔父胡田來赴上海。胡田為晚清秀才,受聘於南洋公學,講授國學,胡孟嘉因此入讀南洋公學。1906年,以優異從南洋公學畢業。1908年,參加庚子賠款留學考試,被選派到英國留學,入讀英國伯明罕大學。在英國留學期間,主修經濟學,獲得經濟學碩士學位後於1912年回國。回國後被聘為浙江海關監督,不久自主辭職。後曾先後執教於杭州政法學院,甲種商業學校,擔任教授,此間有《經濟學講議》,《國際商法析義》等著作。

1919年,應當時上海商務印書館經理張元濟聘請,赴上海商務印書館擔任外文編輯。同時,浙江興業銀行董事長葉揆初派其弟葉叔衡親自持聘書,為胡孟嘉因有約在先婉拒。葉揆初大為惋惜,通過自己表姑丈陳叔通(浙江興業銀行董事,兼商務董事)與張元濟交情,勸說胡孟嘉受聘出任浙江興業銀行上海分行副經理一職。

曾任上海交通銀行副經理。1928年,出任交通銀行總經理兼上海分行經理。曾任上海市銀行理事,上海銀行公會主席委員,上海工部局華董。1934年3月,出任中央銀行國庫局總經理。

1936年6月,因病逝世。

著述

  • 《票據法研究》
  • 《敬告票據法研究委員會》
  • 《經濟學講議》
  • 《國際商法析義》
  • 《公司條例講義》
  • 《經濟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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