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鍾 (宋朝)
范鍾(?—1249年),字仲和,婺州蘭溪縣(今浙江省蘭溪縣)人,南宋大臣。
嘉定二年(1209年),范鍾中進士。歷任調武學博士、太平州(治今安徽當塗)通判、徽州(今安徽黃山市)知州、刑部郎官、尚右郎官兼崇政殿說書。他對宋理宗說:「宋仁宗以憂勤致治,宋徽宗余患至今日。」宋理宗命他為吏部郎中兼說書,後任秘書少監、國子司業兼國史編修、實錄檢討。嘉熙三年(1239年),任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嘉熙四年(1240年),任參知政事。淳祐四年(1244年),知樞密院事。淳祐五年(1245年),拜左丞相兼樞密使,封東陽郡公。數次請求歸田裡,淳祐六年(1246年)宋理宗應許。加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他堅辭不受,來保持晚節。淳祐九年(1249年)范鍾卒,贈少師,朝廷賜諡「文肅」。范鍾著有《禮記解》,為相守法,重名器,清德雅量與杜范、李宗勉齊名。
參考文獻
- 《宋史》卷四百一十七·列傳第一百七十六·范鍾傳
前任: 李宗勉 |
南宋左丞相 1244年—1246年 |
繼任: 鄭清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