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裁成(1859年—1928年),號公甫四川鹽亭縣北金鼎場人,光緒年間舉人,曾任綿竹縣教諭,成都府學教授,紳班法政學堂監學。1911年,他與張瀾羅綸發起了是為「辛亥革命先聲」的四川保路運動。四川獨立後,他赴任巴安知府,安撫藏民,穩定邊關。蒙公甫辦事民主,大公無私,被尊稱為「公甫先生」。

早年

蒙顯先。自幼好學,為縣稟生。光緒初年中舉,任綿竹縣教諭,後升為成都府學教授。後廢科舉,興學校,蒙裁成調任紳班法政學堂監學。學生不習慣體操課,蒙氏親自表率,同學生一道下操,受到學生愛戴和社會讚賞。[1]蒙裁成好讀書,自經史百家至於釋典,都瀏覽摘錄,著有《人鐸》一卷,生平以「仁敬」二字為宗旨。

1910年8月,四川諮議局辦機關報《蜀報》,以「監督行政,促進立憲」為宗旨,宣傳「預傳立憲」與「地方自治」。蒙裁成是出資人之一。出資人除部分諮議局議員外,尚有教農神商各界人物,其中知名之士有劉紫驥、曾培、徐炯、龔道耕、孔慶余、劉彝銘、陸慎言、沈宗元、張森楷、李承烈、王銘新、吳虞、楊光瓚、陳崇基、林思進、盧廷棟等。蒲殿俊、蕭湘、鄧孝可、楊仕欽、葉治鈞、黃言昌、沈宗元、白堅、程瑩度、廖平、吳芝英、吳虞謝無量等在《蜀報》發表文章。蜀報還刊載了戊戌六君子之一的劉光第的遺著。紀事欄揭發當時官吏的貪污腐敗現象。至1911年7月《蜀報》停刊,共出版發行12期。

1911年4月26日,四川護理總督兼布政使王人文上奏民政部:川漢鐵路公司「代理股東蒙裁成等曾囑本局將公司一切事宜公布各廳州縣,以祛股東疑慮,而堅公司信用,並藉以收眾思廣益之效」。遂開辦《川路月報》,登載關於川路緊要事件及其他路政交通事件,包括工程之狀況、款項之存放、材料之價格、股票之旺衰等事宜,「使公司事務巨細畢露,纖毫無翳」。

保路運動

1911年5月9日,清帝下了一道「鐵路幹路均歸國有,定為政策」的上諭。同時,由度支部、郵傳部同英、法、德、美四國銀行簽訂了借外債的合同。清政府宣布決把川漢鐵路收歸官辦後[2],蒙裁成與省諮議局議長、議員蒲殿俊羅綸張瀾、胡嶸、彭蘭村等反對最為激烈。蒙裁成對群眾宣傳講演時常聲淚俱下,使聽眾深受感動。[1]

8月2日 ,趙爾豐抵達成都,出任四川總督。9月7日,趙爾豐誘捕蒲殿俊、羅綸、顏楷、張瀾、彭蘭菜和鄧孝可、江三嗓、葉茂林、王銘新等九人,蒲殿俊等被捕之後,蒙裁成曾自請趙爾豐逮捕,願與蒲等同死,因蒙裁成為朝廷命官,被單獨關押於巡警道署;四川高等學堂畢業生閻一士也請趙逮捕自己,釋放蒲、羅;趙爾豐亦逮捕了胡嶸。蒲、羅、鄧等人被捕的消息傳出以後,成都全城震動。數萬群眾湧向總督衙門示威,趙爾豐命令開槍。當場打死三十二人,傷者無數。城外聞訊趕來聲援的居民和農民,也被屠殺數十人。「成都血案」發生後,整個四川都沸騰起來。暴發了以同盟會會員為主導的,席捲了全省的全民性武裝大起義。

不久武昌起義消息傳來,趙爾豐遂先將張瀾、胡嶸、彭蘭榮、蒙裁成等人於10月5日釋放,表示態度轉變;繼在兵備處總辦吳仲熔和卸任泉司周善培、督署參議陳子立等人的勸說下,於11月15日將最後在押的蒲殿俊、羅綸、顏楷、鄧孝可等一律釋放。11月27日,成都宣布獨立,成立大漢四川軍政府。

赴任巴安

1911年12月9日,尹昌衡改組四川軍政府任都督,任蒙裁成為巴安知府。巴塘多藏族,趙爾豐駐巴塘時,對藏人肆意屠殺,巴塘人民稱他「趙屠夫」。趙爾豐調任四川總督後,因同志軍圍攻成都,把駐藏邊防軍大量調成都解圍。蒙裁成到了巴塘,首先協調漢藏人民關係,嚴戒邊防軍不得對藏人妄生事端、危害藏民,如違者重處。在任兩年,藏漢人民都能安居樂業。1913年撤銷府的建制,調蒙裁成回成都任成都府中學校長。 [1]

興辦教育

1913年,蒙裁成調任成都府中學校長。1921年秋,又到省立重慶第二女子師範任校長。蒙裁成所用教師中有肖楚女張聞天惲代英鄧少琴李曉舫唐鐵風袁雲生蒙文通盧作孚等。蒙氏教導學生說:「讀書不僅為培養職業技能,還要使自己成為時代所需要的人才。」亦總以身作則,鼓勵學生參加社會活動,如禁用日貨,川東學生要求教育經費獨立,抗議英國侵占片馬,擁護孫中山召開國民會議等。學生中有廖竹君(廖蘇華)、李伯釗(李承宣)、雷興政郎明清童幼芝繆雲淑陳志筠程德馨(程仲蒼)、汪鳴鸞尤素華(尤曦)、丁秀君等。[1]

1926年夏,蒙裁成辭職回鹽亭老家。次年鹽亭創辦女中,又出任校長。1928年4月,因病卒於鹽亭女中。

參考資料

  1. ^ 1.0 1.1 1.2 1.3 蒙裁成先生事略,丁秀君,《文史雜誌》,1985年第2期
  2. ^ 保路運動中堅人張瀾,廖友陶,四川文史,四川省政協文史資料和學習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