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位元首
虛位元首是指沒有實際權力、處於「虛位」的國家元首。雖然作為國家的象徵,但虛位元首並不在國家政治中起到決定性作用,與實權元首的概念相對,又稱象徵元首,君主則可以稱為虛君。現在實行君主立憲制國家的君主和議會內閣制的總統在一般情況下都屬於虛位元首,國家的實際權力掌握在議會和內閣[1]。虛位元首的例子有德國聯邦總統、義大利總統、印度總統、新加坡總統、以色列總統、中國國家主席(單獨職務)[註 1]等。
例子
一些君主立憲制中的君主和議會共和國中的國家元首通常被認為是有名無實的政治領袖。通常引以為例的有名無實的人物包括英國國王,[2][3]國王作為16個大英國協王國的君主和元首,但不是這些國家的政府首腦,在這些國家也沒有權力,也不主動在自己的大英國協王國行使權力。其他有名無實的國家首腦包括日本天皇和瑞典國王等立憲君主,以及在大多數議會共和國中職稱為總統的元首,如印度總統、以色列總統、孟加拉國總統、希臘總統、匈牙利總統、德國總統、奧地利總統、巴基斯坦總統等。一些社會主義國家的國家元首也只具有限的權力,比如中國國家主席在不同時兼任中共中央總書記和中央軍委主席職務時,按憲法規定僅為虛位元首[註 1]。
在1922年向羅馬進軍的危機中,義大利國王維克多·伊曼紐爾三世雖然是有名無實的元首,但在把政府權力交給法西斯黨領袖本尼托·墨索里尼方面發揮了關鍵作用,他在1943年解散墨索里尼內閣的事件中也發揮了關鍵作用。自從1946年廢除義大利君主制並建立共和國以來,義大利總統承擔了前幾任國王的大部分禮儀職能。然而,當議會中沒有明確的多數政府時,義大利總統保留了任命部長會議主席(總理)的權力,創建了總統任命下的內閣(技術官僚內閣),任命的總理和內閣成員均無需來自國會。例如,義大利前總理馬里奧·蒙蒂被喬治·納波利塔諾總統任命為終身參議員,然後擔任總理,而不是在新的選舉之後出任,此後幾任總理均並非來自國會。相反,西班牙國王胡安·卡洛斯一世在捍衛西班牙民主轉型和挫敗1981年西班牙未遂政變中發揮了關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