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拉特
討拉特(阿拉伯語:توراة,羅馬化:Tawrat)是妥拉的阿拉伯語名稱。穆斯林相信《討拉特》是伊斯蘭聖書,由真主賜予以色列的後裔中的先知及使者。《討拉特》相當於猶太教及基督教中的摩西五經,亦可能包含希伯來聖經的其他經卷,以及猶太教中的《塔木德》及《米德拉什》。[1]
我確已降示《討拉特》,其中有嚮導和光明,歸順真主的眾先知,曾依照它替猶太教徒進行判決,一般明哲和博士,也依照他們所奉命護持的天經而判決,並為其見證,故你們不要畏懼人,當畏懼我,不要以我的跡象去換取些微的代價。誰不依照真主所降示的經典而判決,誰是不信道的人。
古蘭經的提及
「討拉特」這個詞在《古蘭經》中出現了18次,穆薩(摩西)的名字在《古蘭經》中出現了136次。《古蘭經》並無經文宣稱只有穆薩獲賜予《討拉特》;相反,《古蘭經》寫道,先知以《討拉特》管治猶太教民。
據《古蘭經》稱,《討拉特》是包含真主律例的管治經文。
他們有《討拉特》,其中有真主的律例,怎麼還要請你判決,而後又違背你的判決呢?這等人,絕不是信士。
《古蘭經》提到摩西律法:
我在《討拉特》中對他們制定以命償命,以眼償眼,以鼻償鼻,以耳償耳,以牙償牙;一切創傷,都要抵償。自願不究的人,得以抵償權自贖其罪愆。凡不依真主所降示的經典而判決的人,都是不義的。
若有別害,就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以烙還烙,以傷還傷,以打還打。
根據《古蘭經》第7章第157節所稱,《討拉特》及《引支勒》(福音書)中都有提及穆罕默德。
他們順從使者——不識字的先知,他們在自己所有的《討拉特》和《引支勒》中發現關於他的記載。他命令他們行善,禁止他們作惡,准許他們吃佳美的食物,禁戒他們吃污穢的食物,卸脫他們的重擔,解除他們的桎梏,故凡信仰他,尊重他,援助他,而且遵循與他一起降臨的光明的人,都是成功者。
那時,真主將說麥爾彥之子爾撒啊!你當記憶我所賜你和你母親的恩典。當時,我曾以玄靈扶助你,你在搖籃裏,在壯年時,對人說話。當時,我曾教你書法、智慧、《討拉特》和《引支勒》。當時,你奉我的命令,用泥捏一隻像鳥樣的東西,你吹氣在裏面,它就奉我的命令而飛動。你曾奉我的命令而治療天然盲和大麻瘋。你又奉我的命令而使死人復活。當時,我曾阻止以色列的後裔傷害你。當時,你曾昭示他們許多跡象,他們中不信道的人說:「這只是明顯的魔術。」
一些經文呼應希伯來聖經之內容,例如第48章第29節,
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在他左右的人,對外道是莊嚴的,對教胞是慈祥的。你看他那鞠躬叩頭,要求真主的恩惠和喜悅,他們的標記就在他們的臉上,那是叩頭的效果。那是他們在《討拉特》中的譬喻。他們在《引支勒》中的譬喻,是他們像一棵莊稼,發出枝條,而他助它長大,而那枝條漸漸茁壯,終於固定在苗本上,使農夫欣賞。他將他們造成那樣,以便他借他們激怒外道。真主應許他們這等信道而且行善者,將蒙赦宥和重大的報酬。
見於希伯來聖經中的《詩篇》:
他要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按時候結果子,葉子也不枯乾。凡他所做的盡都順利。
在地的山頂上,五穀必然茂盛(或譯:有一把五穀);所結的穀實要響動,如黎巴嫩的樹林;城裏的人要發旺,如地上的草。
他們年老的時候仍要結果子,要滿了汁漿而常發青,
《討拉特》也被稱為支持《古蘭經》的作品,是真主的指引。[12]
當我所啟示的真理降臨他們的時候,他們說:「他為甚麼不能獲得像穆薩所獲得的跡象呢?」難道他們沒有否認以前穆薩所獲得的跡象嗎?他們曾說:「是兩種互相印證的魔術。」他們曾說:「我們必定一概都不信。」你說:「如果你們是誠實的人,那末,你們拿一部經典來,只要是真主所啟示的,並且是比這兩部經典更能引導人類的,我就遵守它。」
——《古蘭經》第28章第48至49節,馬堅譯本
聖訓的提及
穆罕默德曾屢次提述《討拉特》。他曾說,穆薩(摩西)是少數直接由真主得到啟示的先知之一,不需天使傳話。據聖訓記載,穆罕默德曾以《討拉特》決定如何處置通姦的猶太人。
伊本·歐麥爾傳述:部分猶太人來見穆聖,訴說他們中的一對男女犯了私通罪。穆聖問他們:「你們在《討拉特》中沒有發現關於私通的規定嗎?」他們說:「我們將揭發他們的醜行並處以鞭刑。」伊本·色倆目說:「你們說謊!《討拉特》中有石擊刑這一規定。」他們拿來《討拉特》展開,這時有個猶太人用手蓋住石擊刑經文,只讀其前後。伊本·色倆目對那人說:「你把手抬起來!」那人將手抬起,發現下面就是石擊刑經文。於是,他們說:「你說得對,穆罕默德!《討拉特》上確有石擊刑經文。」穆聖便下令用石頭擊斃二人。我見那男人撲在該女人身上,為她阻擋石塊。
伊本·歐麥爾傳述:有人將犯了私通罪的一對猶太男女帶到穆聖那裏,穆聖便去會見猶太人。穆聖問他們:「你們發現《討拉特》中對私通者是怎樣規定的?」他們回答說:「將臉塗黑,倒騎毛驢,遊街示眾。」穆聖說:「如果你們所言屬實,就把《討拉特》拿來!」他們便將《討拉特》拿來誦讀,讀到有關石擊刑的經文時,誦讀的那個青年人把手放在有關石擊刑的經文上面,只讀前後經文。這時,隨同穆聖的伊本·色倆目對穆聖說:「你讓他把手抬起來!」那人將手抬起,發現下面就是有關石擊刑的經文。於是,穆聖下令將其二人處以極刑。伊本·歐麥爾說,我當時是行刑者之一,我看見那男的用自己身體為那女的阻擋石頭。
參見
參考文獻
- ^ Isabel Lang Intertextualität als hermeneutischer Zugang zur Auslegung des Korans: Eine Betrachtung am Beispiel der Verwendung von Israiliyyat in der Rezeption der Davidserzählung in Sure 38: 21-25 Logos Verlag Berlin GmbH, 31.12.2015 ISBN 9783832541514 p. 98 (German)
- ^ 古蘭經 5:44
- ^ 古蘭經 5:43
- ^ 古蘭經 5:45
- ^ Exodus 21:23–25
- ^ 古蘭經 7:157
- ^ 古蘭經 5:110
- ^ 古蘭經 48:29
- ^ Psalms 1:3
- ^ Psalms 72:16
- ^ Psalms 92:14
- ^ Qur'an 28:49. [2023-03-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2-02).
- ^ Sunan Abu Dawood, 38:4434
- ^ 艾布·達烏德. 第三十三章(刑律)第二十六節(猶太人的極刑). 艾布·達烏德聖訓集. 由穆薩·余崇仁翻譯. 北京: 宗教文化出版社. 2013. ISBN 978-7-80254-672-1. OCLC 910319808.
- ^ 穆斯林·本·哈查吉. 第三十一章(刑律)第六節(吉米人犯私通罪亦處以石擊刑). 穆斯林聖訓實錄全集. 由穆薩·余崇仁翻譯 第1版. 北京市: 宗教文化出版社. 2009. ISBN 978-7-80254-198-6. OCLC 566782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