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蒙(?—?),字號、籍貫均不詳。唐代狀元

祖父趙植,官至嶺南節度使、檢校工部尚書。趙蒙登第時間不詳。當時時湖州牧李超、趙蒙相繼中狀元。[1]由於二郡境土相接,時有語說:「湖接兩頭,蘇聯三尾。」[2]咸通八年(867年)二月,由司勛員外郎,[3]出京任湖州刺史。[4]後遷駕部員外郎。咸通十三年三月,官職方郎中,考試宏詞選人。[5]唐僖宗時,官諫議大夫給事中[6]趙昌翰,為光啟三年(887年)丁未科狀元,父子皆狀元。

參考書目

  1. ^ 徐松《登科記考》與孟二冬《登科記考輔正》提到會昌、大中年間狀元不明者惟大中六年、大中九年、大中十一年。周臘生《唐代狀元奇談·唐代狀元譜》一書推測李超為大中六年(852年)、趙蒙為大中九年(855年)進士科狀元。
  2. ^ 南部新書》卷己錄:「咸通末,鄭渾之為蘇州督郵,譚銖為鹺院官,鍾輻為院巡,皆廣文。時湖州牧李超、趙蒙相次,俱狀元,二郡境土相接,時為語曰云雲。」《唐詩紀事》卷五六《譚銖》亦載:「咸通末,鄭渾為蘇州都郵,銖為鹺院官,鍾輻為院巡,皆廣文生;時湖州牧李超、趙蒙為代,皆狀元,時語曰:湖接兩頭,蘇聯兩尾。」
  3. ^ 《嘉泰吳興志》(吳興叢書本)卷十四《郡守題名》記:「趙濛,咸通八年二月自司勛員外郎拜。」
  4. ^ 《嘉泰吳興志》卷十四記:「李超,咸通十一年八月自楚州都團練使授。」萬曆《湖州府志》卷九《守令·郡守》載趙濛、李超先後於咸通八年、十一年任郡守。
  5. ^ 《登科記考》卷二三記博學宏詞科,引《冊府元龜》卷六四四: :「(咸通)十三年三月,以吏部尚書蕭鄴、吏部侍郎獨孤雲考官,職方郎中趙蒙、駕部員外郎李紹考試宏詞選人。試日,蕭慟替,差右丞孔溫裕權判。」
  6. ^ 舊唐書》本紀第十九下僖宗:「諫議大夫趙蒙爲給事中,商州刺史張同爲諫議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