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方立
趙方立(15世紀—16世紀),原名廷瑞,字介石、貞甫,陝西西安府盩厔縣利澤里人[1],明朝政治人物。
趙方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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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長蘆鹽運司同知 | |
籍貫 | 陝西西安府盩厔縣 |
原名 | 趙廷瑞 |
字號 | 字介石、貞甫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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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趙方立是嘉靖十六年(1537年)丁酉科陝西鄉試舉人,授邛州知州,萬曆四年(1576年)陞重慶同知,為人廉潔勤慎、剛正不阿,不輕易干預事情,府內鼓樓有四個漏壺,在洪武年間奉命設置,因年代久遠廢置,他有志修復,於是找來匠師修理,由通判張啟明立志記事[2],十一年(1583年)任長蘆鹽運司同知[1][3]。
引用
參考文獻
- 乾隆《盩厔縣志》·卷七·選舉
- 道光《重慶府志》·卷四·職官志
- 嘉慶《長蘆鹽法志》·援證六下·歷代職官傳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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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高啟新 |
明朝邛州知州 隆慶年間 |
繼任: 鞠以正 |
前任: 趙偉 |
明朝重慶府同知 1576年-萬曆年間 |
繼任: 戴冕 |
前任: 張汝諧 |
明朝長蘆鹽運司同知 1583年-1586年 |
繼任: 朱一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