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志義(1444年—?),字宜之,陝西延安府綏德州清澗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陝西鄉試第十一名。成化五年(1469年)乙丑科會試第一百九十八名,殿試登進士第二甲第二十一名,授大理寺評事,進寺副,歷山西、四川左布政使,遷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湖廣。
正德元年(1506年),進刑部右侍郎[1]。
曾祖父郝四。祖父郝貞。父親郝安,曾任知州[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