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格爾縣
隆格爾縣是中國西藏自治區已撤銷的一縣。隆格爾,一作隆嘎爾。1983年10月8日,國務院國函字[1983]212號文件批准將日喀則地區仲巴縣北部隆格爾公社一帶劃出成立隆格爾縣,劃入阿里地區。但實際上自設立以來並未成立正式政府機構。[1]1999年9月21日民政部民發[1999]54號文件批准撤銷該縣,與其同時設立的昌都地區妥壩縣、生達縣、鹽井縣、碧土縣也一併撤銷。目前該地區為仲巴縣隆嘎爾鄉、仁多鄉、帕瑪鄉,仍屬日喀則地區。
參考文獻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原始文獻:民政部關於同意西藏自治區撤銷隆格爾等五縣的批覆
- ^ 《西藏自治區地圖冊》,西藏自治區測繪局,1995,北京,中國地圖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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