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德里三一一連環爆炸案

發生於西班牙首都馬德里的一起恐怖襲擊事件

馬德里三一一連環爆炸案(西班牙語:Atentados del 11 de marzo de 2004;在西班牙常被簡稱為11M)是指一系列發生在2004年3月11日針對西班牙首都馬德里市郊鐵路系統的恐怖主義炸彈襲擊。在這次恐怖襲擊中,一共有193人死亡(英文紀錄是193人),2,050人受傷。此事件發生時間正好為美國911襲擊事件後的911天。

馬德里三一一爆炸案
阿托查火車站附近的一列火車殘骸
位置 西班牙馬德里
日期2004年3月11日,​20年前​(2004-03-11
早上7:30-8:00(UTC+1
目標馬德里近郊鐵路英語Cercanías Madrid系統;平民
類型背包炸彈
武器裝滿戈馬-2型炸藥的背包
死亡191人
受傷2050人[1]
主謀摩洛哥伊斯蘭戰鬥團
馬德里市政府西班牙語Ayuntamiento de Madrid為紀念該事件的罹難者而設的看板。以下是看板內的西班牙語原文及中文翻譯。
原文:En memoria de las víctimas de los atentados del 11 de marzo de 2004 que fueron trasladadas al hospital de campaña que se estableció en esta Instalación Deportiva Municipal Daoiz y Velarde. Como muestra de solidaridad de los ciudadanos de Madrid, y en agradecimiento al coraje y generosidad de todos los servicios y personas que acudieron en su socorro.
中譯:本看板乃為紀念2004年3月11日爆炸事件中受襲罹難的馬德里市民而設,本市民體育中心曾臨時作為野戰醫院而搬送及救治負傷者。在此,全體受過幫助的事件受害者感謝人們的勇氣與寬宏大量。
阿托查車站內擺滿鮮花及祭品

經過

2004年3月11日的這次襲擊有一系列共十次爆炸,發生在馬德里的一列近郊鐵路列車上。當時這輛列車正駛進馬德里阿托查車站。火車車廂被炸得面目全非。而幾乎與此同時,在開往阿托查火車站的鐵路線上,馬德里附近的蒂奧雷蒙多車站聖歐亨尼婭車站也相繼發生爆炸。

這次襲擊共在4列火車上發生了10次的爆炸。據報道,在13個土製炸彈中,有10個被引爆。這次爆炸引起的傷亡,遠比西班牙上次由巴斯克獨立武裝埃塔1987年於Hipercor策劃的爆炸(共造成21人死亡,40人受傷)要多得多。

這次爆炸是由手機引爆的,引爆炸彈的手機把爆炸時間設為當地時間11日上午7:39分。

這次爆炸的發動者不明。早些時候,西班牙政府曾表示埃塔爲主要的嫌疑組織,但是這個組織否認了這個指控。後來的證據強烈的暗示這次爆炸與一些極端的伊斯蘭組織有關,並把注意力放到與蓋達組織有密切聯繫的摩洛哥伊斯蘭戰鬥團上。

影響

2004年3月11日,正值西班牙全國大選之時。爆炸發生後,西班牙各大政黨隨即宣布暫停競選活動,以哀悼爆炸事件中的死難者,並宣布全國放假一天。

3月12日晚,在西班牙多個城市共有1140萬人遊行,抗議這次襲擊,在首都馬德里就有230萬人遊行[2];西班牙全國人口超過4000萬,馬德里人口550萬。而在維戈,人口少於30萬,但遊行人數則有40萬[3]

審理

國籍 死亡人數
  西班牙 142
  羅馬尼亞 16
  厄瓜多 6
  波蘭 4
  保加利亞 4
  秘魯 3
  多米尼加共和國 2
  哥倫比亞 2
  摩洛哥 2
  烏克蘭 2
  宏都拉斯 2
  塞內加爾 1
  古巴 1
  智利 1
  巴西 1
  法國 1
  菲律賓 1
總數 191

2006年4月11日,西班牙國家法院開庭審理這起恐怖襲擊案件。首批受審的是116名嫌疑人中的29人,其中包括15名摩洛哥人、9名西班牙人、2名敘利亞人以及阿爾及利亞黎巴嫩埃及各1人。調查取證證實,這起恐怖襲擊案的幕後黑手是摩洛哥伊斯蘭戰鬥團[4]

11月6日,義大利米蘭重罪法院判處3.11爆炸案的一名嫌犯、埃及人魯巴伊·奧斯曼·賽義德·艾哈邁德10年監禁。艾哈邁德是第一個因涉嫌這起爆炸案而被判刑的嫌疑犯,被指控涉嫌參與策劃該爆炸案,並被認為與蓋達組織在歐洲的分支機構有關。[5]11月17日,艾哈邁德被引渡到馬德里,接受西班牙法院對他的審判。[6]

2007年2月15日,3.11恐怖襲擊案的29名被告在西班牙國家法院接受庭審。2名摩洛哥人和1名埃及人被控指揮策劃了這起連環爆炸案,被控犯有191項謀殺罪、1824項企圖謀殺罪和參與恐怖組織罪以及4項恐怖主義破壞活動罪。另外2名摩洛哥人和1名敘利亞人被控實施了爆炸,檢方指控他們犯有與上述3人同樣的罪行。被告還包括1名西班牙前礦工,他被控盜竊炸藥出售給恐怖分子用以實施3.11恐怖襲擊,同時還被控對在萊加內斯鎮圍捕恐怖分子行動中1名警察殉職和18人受傷負責。其他22名被告分別被指控參加恐怖組織或向恐怖活動提供合作。[7]

相關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英語

西班牙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