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伊莉莎白·鮑默-施奈德
由向史公哲曰在話題建議更名:「伊丽莎白·鲍默-施奈德」→「伊丽莎白·鲍姆-施奈德」上作出的最新留言:1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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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目有內容譯自英語維基百科頁面「Élisabeth Baume-Schneider」(原作者列於其歷史記錄頁)。 |
建議更名:「伊丽莎白·鲍姆-施奈德」→「伊丽莎白·鲍默-施奈德」
「伊丽莎白·鲍姆-施奈德」 → 「伊丽莎白·鲍默-施奈德」:見新華社歷史資料庫[1]。--The3moboi(留言) 2024年6月23日 (日) 14:15 (UTC)
- (+)支持,中國大陸參考消息:鮑默-施奈德。
- 台灣中央社:波姆-施奈德、公視新聞網:鮑默施奈德。--小林子沖(留言) 2024年11月18日 (一) 19:18 (UTC)
建議更名:「伊麗莎白·鮑姆-施奈德」→「伊丽莎白·鲍默-施奈德」
「伊麗莎白·鮑姆-施奈德」 → 「伊丽莎白·鲍默-施奈德」:
- 中國大陸參考消息:鮑默-施奈德。
- 台灣中央社:波姆-施奈德、公視新聞網:鮑默施奈德。--小林子沖(留言) 2024年11月18日 (一) 19:22 (UTC)
- 這種冷門政治人物根本就不存在什麼民間約定俗稱的譯名。作為外交人物,各地官方新聞機構有譯名的以此為準就是WP:COMMON了,不用扯什麼Google搜出來結果多少。--小林子沖(留言) 2024年11月18日 (一) 19:45 (UTC)
- 請用數據說話,不要學夏土賢摘引個例說話。--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06:11 (UTC)
- 如果有編者覺得我有問題,歡迎前去Wikipedia:管理員布告板/其他不當行為#向史公哲曰提報,本人沒有任何意見。--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06:14 (UTC)
這種冷門政治人物根本就不存在什麼民間約定俗稱的譯名
,此等言論與李某沒有任何中文書籍文獻提到過這些人物,本人已檢索
一樣,充滿十足的滑稽感。在外交部、地方媒體、官方媒體統一使用新華社譯名之前,我將堅決貫徹命名常規的規定和調查的數據結果,同一切違逆命名常規的用戶作對。--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06:19 (UTC)- 不願意接受通名的規範派人士,不用搞引證,你們不會受到任何反對!假如一個在線網絡百科的編者還是保持shunsheng式的態度,我們的中維社群確有問題!--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06:21 (UTC)
- 請用數據說話,不要學夏土賢摘引個例說話。--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19日 (二) 06:11 (UTC)
- 這種冷門政治人物根本就不存在什麼民間約定俗稱的譯名。作為外交人物,各地官方新聞機構有譯名的以此為準就是WP:COMMON了,不用扯什麼Google搜出來結果多少。--小林子沖(留言) 2024年11月18日 (一) 19:45 (UTC)
建議更名:「伊丽莎白·鲍默-施奈德」→「伊丽莎白·鲍姆-施奈德」
「伊丽莎白·鲍默-施奈德」 → 「伊丽莎白·鲍姆-施奈德」:符合命名常規精神的通名--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20日 (三) 03:24 (UTC)
由於某位用戶無視編輯爭議的客觀存在,於本人下線期間強行參照新華社譯名規範移動標題,並繞開討論做出一系列的規範化處理。對此,意識混亂的我在剛睡醒的時候進行了破壞性的移動編輯。為此,我表示歉意。
下面,我將列明數據和wp,說明採用伊莉莎白·鮑姆-施奈德的原因:
1.維基百科:命名常規 (人名)和NC:先到先得規定:我們選擇條目第一個重要版本採用的命名方式作為條目的主要命名方式,其他命名都重定向到這個主要命名上來。
,伊莉莎白·鮑姆-施奈德符合該條件。
2.NC:COMMON規定條目命名應該儘量使用可靠來源中人、物或事項的常見的名稱。
,伊莉莎白·鮑姆-施奈德符合該條件。
下面是具體論證:
1.根據Google搜尋結果:"伊莉莎白·鮑姆-施奈德"擁有2180條結果,"伊莉莎白·鮑默-施奈德"擁有175條結果。根據這一數據,我可以輕易判定:某位規範派人士挑起標題爭端的行為是違反命名常規的。
2.瑞士的官方網站、聯合國系統網站、廣州日報、瀟湘晨報、中國大陸的自媒體均採用鮑姆作為譯名。鮑默譯名僅出現於參考消息的一篇報道中,常用度不如中國外交系統的官方譯名伊莉莎白·鮑梅-施耐德。
(未完待續)
--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20日 (三) 03:03 (UTC)
- 如果還是有爭議,我建議將標題移動至伊莉莎白·波姆-施奈德,這是繁中世界的通用譯名。考慮到中國大陸並沒有真正意義上的統一這位女士的譯名,使用繁中通名也是一個選擇。--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20日 (三) 03:18 (UTC)
- @Kcx36、杰里毛斯、自由雨日、微肿头龙、Sanmosa、BigBullfrog、Ericliu1912、TuhansiaVuoria:歡迎各位關注命名常規的編者們參與討論!--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20日 (三) 03:47 (UTC)
- @小林子冲:您有什麼話,要陳述和辯護的,您現在可以講了。--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20日 (三) 03:56 (UTC)
- @Kcx36、杰里毛斯、自由雨日、微肿头龙、Sanmosa、BigBullfrog、Ericliu1912、TuhansiaVuoria:歡迎各位關注命名常規的編者們參與討論!--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20日 (三) 03:47 (UTC)
- 建議zh-hans和zh-cn分開處理。瑞士官方網站、聯合國網站不能代表大陸譯名,而自媒體不是可靠來源,所以大陸使用「伊莉莎白·鮑姆-施奈德」的有廣州日報、瀟湘晨報兩篇,「伊莉莎白·鮑默-施奈德」有新華社、參考消息,兩者沒有明顯差異。--Kcx36(留言) 2024年11月20日 (三) 04:14 (UTC)
- 就我目前的查詢結果而言,新華社的報道並沒有伊莉莎白·鮑默-施奈德,可能新華社的譯名庫有伊莉莎白·鮑默-施奈德,但這個譯名僅使用於參考信息中。另外,一般新華社的譯名是會被中國外交系統單位採用的,可是這位女士的新華社譯名並未被中國外交系統單位採用。--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20日 (三) 04:41 (UTC)
- 新華社譯名庫本身就可以算一個來源。中國外交系統根本沒發過該人物相關文章。--Kcx36(留言) 2024年11月20日 (三) 04:44 (UTC)
- 中國外交系統的部門網站,如外交部官網、領事服務網均有記載其中文名,談何沒發過相關文章?硬要說的話中國大陸壓根就沒對此人做出全面的可靠介紹,但提及還是少不了的。--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20日 (三) 04:49 (UTC)
- 抱歉之前沒查到,這樣的話又多出一個「伊莉莎白·鮑梅-施耐德」([2])。--Kcx36(留言) 2024年11月20日 (三) 04:52 (UTC)
- 所以我才說中國大陸沒有就此人的規範譯名做出統一。(另外我去新華社的歷史資料庫搜了一遍,可能是因為使用方法有問題吧,沒查到伊莉莎白·鮑姆-施奈德、伊莉莎白·鮑梅-施耐德或伊莉莎白·鮑默-施奈德。)--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20日 (三) 04:58 (UTC)
- 資料庫里確實有「伊莉莎白·鮑默-施奈德」,2023-07-03收錄。--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11月20日 (三) 06:52 (UTC)
- 那就是我的查詢有問題了。如果諸位都不接受鮑姆的譯名,我將提議使用波姆的譯名,因為在繁中地區,波姆是穩定常用的通名,這與prc的混亂情況不一樣。
我個人對新華社譯名沒有多少意見,但這個譯名尚未被新華社的通訊使用,也未被外交系統使用(這是很罕見的情況),且搜索頻率很低,我不建議採用鮑默這一標題。--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20日 (三) 06:56 (UTC)
- 那就是我的查詢有問題了。如果諸位都不接受鮑姆的譯名,我將提議使用波姆的譯名,因為在繁中地區,波姆是穩定常用的通名,這與prc的混亂情況不一樣。
- 資料庫里確實有「伊莉莎白·鮑默-施奈德」,2023-07-03收錄。--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11月20日 (三) 06:52 (UTC)
- 所以我才說中國大陸沒有就此人的規範譯名做出統一。(另外我去新華社的歷史資料庫搜了一遍,可能是因為使用方法有問題吧,沒查到伊莉莎白·鮑姆-施奈德、伊莉莎白·鮑梅-施耐德或伊莉莎白·鮑默-施奈德。)--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20日 (三) 04:58 (UTC)
- 抱歉之前沒查到,這樣的話又多出一個「伊莉莎白·鮑梅-施耐德」([2])。--Kcx36(留言) 2024年11月20日 (三) 04:52 (UTC)
- 中國外交系統的部門網站,如外交部官網、領事服務網均有記載其中文名,談何沒發過相關文章?硬要說的話中國大陸壓根就沒對此人做出全面的可靠介紹,但提及還是少不了的。--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20日 (三) 04:49 (UTC)
- 新華社譯名庫本身就可以算一個來源。中國外交系統根本沒發過該人物相關文章。--Kcx36(留言) 2024年11月20日 (三) 04:44 (UTC)
- 其實還有紅星新聞()--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20日 (三) 04:42 (UTC)
- 瀟湘晨報轉載紅星新聞,算一個。--Kcx36(留言) 2024年11月20日 (三) 04:43 (UTC)
- 就我目前的查詢結果而言,新華社的報道並沒有伊莉莎白·鮑默-施奈德,可能新華社的譯名庫有伊莉莎白·鮑默-施奈德,但這個譯名僅使用於參考信息中。另外,一般新華社的譯名是會被中國外交系統單位採用的,可是這位女士的新華社譯名並未被中國外交系統單位採用。--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20日 (三) 04:41 (UTC)
- 本人傾向「鮑默」,但常用度確實比較低所以採用「鮑姆」也可。但是本人強烈反對向史公哲曰的做法。當管理員已經做出了移動的決定後,如果閣下不滿意應開啟新的討論而非暴力移動,非要把所有可移動選項都移一遍直到無法移動了才來提出移動請求實在不是明智之舉。這麼強硬無助於獲得他人的理解和共識。 --微腫頭龍(留言) 2024年11月20日 (三) 04:32 (UTC)
- 你是對的,我沒意見。--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20日 (三) 05:03 (UTC)
- 一兩周前路過這裡,當時可能有人移動了條目,就出現在「討論中的移動請求」里,但沒有掛移動請求的模板。當時稍微考慮了一下。個人傾向於「鮑默」,但其使用度確實低於「鮑姆」,所以有人要移至「鮑姆」的話我也不反對。個人在人名地名譯名上首先傾向於符合譯名標準的譯名,如果其使用度確實比常用名在數量級上低的話,那可以按照「約定俗成」的規則採用常用名。而「先到先得」的規定,只適用於區域用詞不同的情況下。至於繁中更多使用「波姆」,那隻適用於台灣用詞或香港用詞,與大陸用詞無關。區域用詞轉換中其實不應該使用zh-hans;zh-hans應該和zh-hant一起使用,只適合於當系統的簡繁轉換有問題時才使用(如在地名中不希望將簡體的「于」轉換成繁體的「於」)。--萬水千山(留言) 2024年11月20日 (三) 08:32 (UTC)
- (-)反對移動,參考消息為新華社主管,新華社譯名室就是參考消息報社譯名室,可信度比瀟湘晨報和自媒體高。谷歌搜尋出來鮑姆也只有一千多條,但這是因為很多機器生成內容直接爬的維基百科頁面。建議管理員繼續組織討論以達成共識。
- @向史公哲曰:怎麼不再自行移到繁體中文頁面了呢?這時候就不用遵守WP:命名常規了?——小林子沖(留言) 2024年11月20日 (三) 08:52 (UTC)
- 對對對,聯合國系統和瑞士政府全都去中文維基百科偷譯名了,自媒體和新聞的作者也紛紛坐上時光機偷譯名。
若不是我查了一下這些訊息的發表時間,我差點相信了你的奇言怪論。
另外,閣下將「鮑姆」占據多數的正確結果歸因為很多機器生成內容直接爬的維基百科頁面
,這是主觀臆斷的原創研究,我不希望閣下再發表這種荒誕的觀點。
第三,不要以為閣下所擁護的極端規範化運動能夠壓過命名常規的規定,只要我還在中文維基百科一天,我就要大搞通名化運動,如果閣下意圖解決問題,請前去提報區,你不會遭受任何反對。當然,閣下也可以反攻倒算,比如將莫扎特的標題移動成沃爾夫岡·阿馬德伊斯·莫扎特;將塞巴爾德的標題移動成溫弗里德·格奧爾格·澤巴爾德 ;將李斯佩克朵的標題移動成克拉麗斯·利斯佩克托;將卡達萊的標題移動成伊斯梅爾·卡達雷。
最後,原創譯名的擁護者和規範譯名的擁護者都視我為敵,這說明我做對了,因為維基百科的標題命名維繫於通名之上,而不是原創研究或prc規範,在違反命名常規這一方面,極端原創譯名和極端規範譯名不過是一塊孰與同歸的馬蹄鐵。--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20日 (三) 09:06 (UTC) - 閣下連條目是2024年6月建立的都不知道嗎?如果閣下有足夠的證據表明:2024年6月前,引用鮑姆的的大量信息全是抄襲維基百科的譯名,那我自然認同閣下。只可惜維基百科不能無中生有,閣下也不太可能提供有效的信息。--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20日 (三) 09:12 (UTC)
- 對對對,聯合國系統和瑞士政府全都去中文維基百科偷譯名了,自媒體和新聞的作者也紛紛坐上時光機偷譯名。
- 只從人名分析:
- Élisabeth,法語名,通譯「伊莉莎白」,這點無爭議
- Schneider,其本姓,德語姓氏,但也被眾多其他語言吸納,此名德法均譯「施奈德」,這點也無爭議
- 爭議點在Baume,這是其夫姓,其夫名Pierre-André Baume,明顯法語裔。Baume在《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中的譯名有「鮑默 [德]」和「鮑姆 [英]」,無「XX [法]」,但事實上這是個徹頭徹尾的法語名,不是德語名(見法維「Baume」和英維「Baume (surname)」條目),應該是歐洲多民族聚居導致大辭典把語言歸納錯了。按理說,這個Baume理應按法漢譯音表譯作「博姆」。再看2019年的《法語姓名譯名手冊》84頁,Baume確實是譯作「博姆」了,把大辭典的錯誤修正了。--BigBullfrog(𓆏) 2024年11月20日 (三) 12:34 (UTC)
- 拋開沒人使用不談,閣下提出的譯名是非常好的。--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11月20日 (三) 13:52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