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偶像大師 閃耀祭典

由Liaon98在話題優良條目評選上作出的最新留言:8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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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訊框的音樂欄位

    按慣例資訊框職員欄目一般不會放太多人,但這遊戲作曲者顯然很多,而指引對音樂欄目的要求又是「個別條目個別討論」。職員表裡的確有一人職務是Lead Sound,但我怕放上去反直覺。各位的意思是甚麼?--風中的刀劍留言2016年1月16日 (六) 17:25 (UTC)回覆

    不然就通通不要放? 話說我在作品列表裡面是把閃耀TV翻成閃耀電視,雖然是覺得有些憋扭XD 哪個好--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1月16日 (六) 17:56 (UTC)回覆
    好像閃耀TV就可以,搜索結果也是TV用的多。--風中的刀劍留言2016年1月17日 (日) 02:13 (UTC)回覆

    info圖

    現在只有其中一個版本的圖,是否需要換成官網三張合一的圖[1])?或是新板iOS的宣傳圖[2][3])?--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1月17日 (日) 17:01 (UTC)回覆

    三合一的怎麼樣?我傾向放原版遊戲圖像。(雖然只放一個版本的圖我也不太介意,畢竟Logo還是能看清的……)--風中的刀劍留言2016年1月17日 (日) 17:25 (UTC)回覆
    換成三合一了。--風中的刀劍留言2016年1月18日 (一) 05:39 (UTC)回覆

    「閃耀祭典」還是「閃耀音樂祭」

    @風中的刀劍想問下,簡體轉換為「音樂祭」是出自哪個來源的?好像主要的都是用「閃耀祭典」吧。——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1月19日 (二) 01:04 (UTC)回覆

    音樂祭的轉換是Liaon98加的,可能有別的考慮吧。UCG是翻譯成「閃耀音樂祭」沒錯,不過那個雜誌命名經常玩個性……--風中的刀劍留言2016年1月19日 (二) 04:38 (UTC)回覆
    我是看UCG這樣翻才改的,閣下移動之前創的條目也是這樣命名不是嗎--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1月19日 (二) 09:35 (UTC)回覆
    存留歷史記錄而已,直接扔草稿空間我怕被刪了= =--風中的刀劍留言2016年1月19日 (二) 11:20 (UTC)回覆

    @風中的刀劍說到翻譯,我覺得《偶像大師》系列條目統一會比較好,閣下譯的Production都保留原文,我譯的則都寫事務所;而這個條目閣下則又有譯另一個「經紀公司」來代替「事務所」,雖然事務所比較像和製漢語,但似乎大部分的網路上的翻譯都直接用事務所的樣子(不過這本則是翻為經紀)。另外Debut翻成「出道」如何?Jupiter,網路上有些義譯為「木星」,我之前是音譯為「朱比特」,閣下則是直接用原文。我覺得整個系列的條目能統一用個翻譯會比較好,閣下覺得該怎麼翻比較好?--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1月19日 (二) 12:28 (UTC)回覆

    (+)支持整理名稱。我對譯名比較隨便,按您的意思就好。--風中的刀劍留言2016年1月19日 (二) 13:43 (UTC)回覆
    @cwek閣下意下如何--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1月19日 (二) 17:24 (UTC)回覆
    關於系列統一命名問題,暫且不提。不過這個沒官方指定中文靠自譯的話,我覺得常用的「閃耀祭典」比只有一個單獨的「閃耀音樂祭」會好些,不用加轉換,只在導語提及有不同翻譯就可以了。——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6年1月20日 (三) 00:39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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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偶像大師 閃耀祭典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分類:電腦資訊/電腦與電子遊戲,提名人: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1月21日 (四) 19:25 (UTC)回覆

    投票期:2016年1月21日 (四) 19:25 (UTC) 至 2016年1月28日 (四) 19:2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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