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彥蘖
生平
萬曆十六年(1588年)戊子科舉人,十七年(1589年)己丑科進士,初授中書舍人,擢南京户科给事中。二十二年(1594年)以何选革职爲民事,抗章論救,語侵閣臣。帝復怒,謫彥蘗於外,旋以言官論救,斥彥蘗為民[1][2][3][4]。
家族
参考资料
- ^ 《明史·何选传》:选以争國本事,謫湖廣布政司照磨。稍遷南京通政司經歷。刑部缺員外郎,吏部擬用選。帝憾未釋,謂特降官不當推舉,切讓尚書孫丕揚等,謫文選郎中馮生虞、員外郎馮養志等極邊,而斥選為民。以閣臣言,稍寬生虞、養志等罰。南京給事中任彥蘗抗章論救,語侵閣臣。帝復怒,謫彥蘗於外,生虞仍以雜職調邊方。旋以言官論救,並斥彥蘗為民。
- ^ 万历二十二年八月庚戌, 上嗔吏部推建言降谪御史何选为刑部主事,革选职为民;司官冯生虞等俱降极边杂职用。大学士赵志皋等疏救,得旨:司官为首者降一级调外任,馀各罚俸一年,何选不许朦胧推用。
- ^ 万历二十二年九月庚子, 上因南京户科任彦檗疏,降处吏部司官黄□□晋、冯生虞等,辅臣赵志皋等疏救,且云昨见任彦檗奏谓臣等于得罪诸臣,阳为申救,阴实挤之,此等屈抑, 圣心自明,何敢置辩。今乃复为救解者,亦以国体所在,不敢不竭其诚耳。得旨:冯养志等姑免降调,各罚俸一年;冯生虞、黄□□晋、任彦檗俱遵前旨行。
- ^ 《滋阳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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