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佃(1519年—?),字仲有,號吾南,江西吉安府庐陵县民籍安福縣人,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劉佃
大明湖广左布政使
籍貫江西吉安府安福縣
字號字仲有
出生正月二十一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高氏
出身
  • 嘉靖二十二年癸卯科舉人
  • 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進士出身

生平

正月二十一日生,江西乡试第八十六名举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甲辰科会试第一百二十八名,二甲六十二名進士。初授武定州知州,擢升工部虞衡司员外郎,升郎中,歷官福建建宁府知府[1]。升山东按察司驿传道副使,晋福建布政司参政,隆慶元年(1567年)二月,由福建按察使升任福建右布政使[2]。二年正月升湖广左布政使,五年正月考察以不謹冠帶閑住。

家族

曾祖刘景隆,遇例冠帶。祖父刘梃,號朴斋,遇例冠帶。父刘眆,號白石,训导,封奉直大夫。母王氏,贈太宜人。重庆下。兄劉偲、弟刘僴、劉位。

参考资料

  1. ^ 编纂委员会. 《福建省情资料库》. 福建: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01年. 
  2. ^ 《明穆宗莊皇帝實錄·卷之四》:隆慶元年二月癸卯 升福建按察使劉佃、江西按察使江珍為布政司右布政使,湖廣副使徐栻為右參政,南京工科給事中甄沛為左參議:佃仍福建,珍、栻俱雲南,沛江西;山東道御史張元卿、光祿寺寺丞萬廷言,俱按察司僉事:元卿福建,廷言雲南,提調學校。
官衔
前任:
程秀民
建宁府知府
嘉靖年间-嘉靖四十年(1561年)
繼任:
王一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