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嗣傳(?—?),字以延[1],號九蘭[2]四川成都府汉州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四川乡试舉人,三十二年(1604年),登甲辰科进士,刑部觀政,授山东济宁州知州,卒于官。

参考

  1. ^ 《万历三十二年甲辰科进士登科录》:刘嗣传,贯四川成都府汉州民籍,国子生。治易经,字以延,行一,年二十六,八月十五日生,曾祖芳,祖景元,父绪,母张氏。具庆下,兄心传、举传。娶毛氏。四川乡试第五十四名,会试第八名。
  2. ^ 《万历三十二年甲辰科进士履历便览》:刘嗣传,九蘭,易四,丁丑八月十五日生,甲午五十四,会八名,三甲九名,刑部政,授山东济宁州知州,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