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式釗
吳式釗(?—?),字楚生,雲南省永昌府保山縣人,清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原籍雲南,生於湖南。與朱庭珍、赵藩、陈荣昌并称“滇南四杰”。光緒二十年(1894年),参加光緒甲午科殿試,登進士三甲六名。同年五月,改翰林院庶吉士。[1]光緒二十一年四月,散館,授翰林院檢討。[2]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劉鶚夥同程恩培和吳式釗二人成立豫豐公司。吴式钊以豫豐公司名义与福公司代理人罗沙第簽訂《河南矿务合同章程》。后来此事遭河南士绅反對,清廷革除了吴式钊的翰林院编修职,褫革回籍。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三月,好友沈藎謀刺慈禧太后,被吳式釗出賣,聯合慶寬向慈禧太后告發,慈禧大怒,下令捕殺沈氏。日後吳式釗以功升為六部主事。[3]然賣友求榮之事,為士論所鄙,終生不得志。民國初年,吳某易名,擔任龍濟光的諮議,不久病故。[4]
參考文獻
- ^ 《大清德宗同天崇运大中至正经文纬武仁孝睿智端俭宽勤景皇帝实录》(卷三百四十):光绪二十年。甲。五月。丁丑朔。……○丙戌。引见新科进士。得旨、一甲三名张謇、尹铭绶、郑沅、业经授职外。吴筠孙、沈卫、李家驹、徐仁镜、朱启勋、吴庭芝、李翘芬、李组绅、饶芝祥、梁士诒、陆士奎、邹毅洪、刘廷琛、夏启瑜、汪一元、袁桐、于普源、冯恩昆、储英翰、李灼华、张其淦、王廷釭、关冕钧、林钺、姚舒密、景禐、黄秉湘、陈昭常、裴汝钦、郭育才、翁成琪、胡矩贤、江衡、沙元炳、张启藩、达寿、张琨、范溶、张琴、吴敬修、熊希龄、陈君耀、黎承礼、朱锡恩、王英冕、周绍昌、齐忠甲、张怀信、王会厘、谭文鸿、程友琦、王照、沉云沛、林炳章、洪锦标、蔡琛、夏树立、萧立炎、李清琦、叶大可、毓隆、孙鸣皋、陈德铭、余晋芳、谭绍裘、叶大年、梁文灿、沈鹏、吴式钊、张祥龄、桂坫、孙同康、尹春元、张林焱、王瑚、江春霖、俱著改为翰林院庶吉士。
- ^ 《大清德宗同天崇运大中至正经文纬武仁孝睿智端俭宽勤景皇帝实录》(卷三百六十六):光绪二十一年。乙未。四月。丁巳。……电寄引见甲午科散馆人员。得旨……三甲庶吉士桂坫、江春霖、吴式钊、张林焱、俱著授为检讨。
- ^ 《清實錄光緒朝實錄》載:“已革翰林院檢討吳式釗、著以六部主事用。”
- ^ 黃濬《花隨人聖庵摭憶》載:“渔溪时入報業,告密陷之者,為滇人吳某,漁溪之挚友也。原翰林院侍講,因案褫革,賣友之後,西后為之開复原官,而士論薄之,終不得志。及民國七、八年間,龍濟光居北方时,吳某易名,為龍之諮議。未幾病故。友人言,吳臨終時,忽欠伸拔,若與人格拒狀。乃大呼曰:沈漁溪来尋某甲,我非某甲,乃某乙。蓋自稱新名,冀以晦其舊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