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豫,浙江承宣布政使司衢州府開化(今浙江開化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曾任遂溪教諭、訓導。景泰初年,舉薦入京,屢次進言邊防策略并獲准用[1]。
景泰八年正月,于谦入狱当时遂溪教諭吾豫称于謙罪當族诛,更指他所薦舉的文武大臣應一併誅殺,最終因部議力阻而作罷。千戶白琦又請求列舉其罪狀,並刻在板上公告天下。一時满朝官员欲求得寵者,都以于謙之事為口實。[2]。
參考
-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明人傳記資料索引 ,1955:吾豫 ,開化人。任訓導,景泰初應薦至京,屢言邊事防禦之方,甚得體要,本兵奏用于邊。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70):遂溪教諭吾豫言謙罪當族,謙所薦舉諸文武大臣並應誅。部議持之而止。千戶白琦又請榜其罪,鏤板示天下,一時希旨取寵者,率以謙為口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