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爵汽車
品爵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係一家僑外資的私人公司,在2000年由美國福特汽車轉投資成立,為日本馬自達等汽車品牌之臺灣總代理;不過2014年7月1日馬自達另行在臺成立臺灣馬自達汽車,其在臺代理權轉移至後者。2017年7月17日品爵汽車申請解散。
品爵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
Ford Distribution Taiwan Ltd. | |
公司類型 | 私人公司、未上市公司 |
成立 | 2000年5月5日[1] |
结束 | 2017年7月17日 |
代表人物 | 總裁:范炘 CEO:朱梅君 |
總部 | 中華民國(臺灣) 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400號3樓之6 |
产业 | 汽車進出口銷售業 |
產品 | 汽車 |
實收資本額 | 新台幣90,000,000元(2010年12月1日) |
母公司 | 美商福特汽車公司 |
网站 | http://www.mazda.com.tw/ |
簡介
1960年代馬自達的臺灣授權代理商為「進輪貿易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福特六和汽車接手馬自達代理權後,受限於進輪貿易已經註冊一家「馬自達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屬於福特六和子公司的品爵汽車[2]習以「MAZDA Taiwan」對外自稱。不過,馬自達在臺的國產化車款皆由福特六和組裝製造。2011年8月1日,品爵汽車原營運長朱梅君升任執行長,同時她也是臺灣車壇首位女性執行長[3]。
由於福特汽車麾下擁有富豪、捷豹、路虎、林肯、水星等汽車品牌,原本品爵汽車還負責前述品牌在臺灣的進口、行銷業務;但隨著2008年金融海嘯對福特汽車的打擊,同年3月印度塔塔汽車收購捷豹和路虎、2010年3月中國吉利汽車收購富豪,故捷豹、路虎改由九和汽車操作,富豪則由國際富豪汽車負責。2010年福特汽車對馬自達的持股比例從11%降至3.5%,加上前者近年致力推行「One Ford」策略,期望以全球性戰略車款達到全球產品線及生產模式標準化;後者則研發Skyactiv技術以突破現境,兩家車廠在新車款的共用技術與元件已逐漸減少。因此兩家車廠漸行漸遠,2012年8月馬自達退出美國密西根州的AutoAlliance International車廠的生產線;同年9月,中國長安福特馬自達汽車宣告拆夥,各自成立長安福特汽車和長安馬自達汽車。2014年7月,馬自達另行在臺灣成立子公司「台灣馬自達汽車」,並收回臺灣代理權[4]。不過福特六和仍繼續組裝製造馬自達3和馬自達5等車款[5],直到2016年6月30日宣佈停產[6];2017年7月17日品爵汽車向主管機關申請解散。
爭議
廣告不實
2002年9月開始在臺灣上市的第一代馬自達6,由於品爵汽車在網頁廣告與產品型錄上宣稱通過「NCAP新車碰撞測試四顆星評價」,但受測車款配備了五個安全氣囊,在臺銷售的配備卻只有二個。因此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根據《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1條前段規定,處以新臺幣156萬元罰鍰[7]。
2011年臺北車展事件
2011年12月30日,有民眾赴台北世界貿易中心參觀2011年臺北車展時,在馬自達攤位被三和汽車[8]女業務員闔上行李廂蓋時不慎打中頭部。該民眾與現場負責人理論過程中,遭到部分人員以差勁語氣威脅及嘲諷,於是將雙方爭吵過程錄下上傳至YouTube(參看該段影片(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事後三和汽車總經理陳貽彬發出聲明並向該民眾致歉,且表示嚴懲相關失職人員;同時日本馬自達官方也在臉書上致歉,並表示將對此事件做出釐清,給臺灣民眾一個交代。
內部連結
參考資料
- ^ 雖然臺灣馬自達網站宣稱1998年10月1日成立(請參看MAZDA Taiwan,第一段),不過根據中華民國經濟部商業司的公司資料庫顯示,該公司核准設立日期為2000年5月5日,故以此日期為準。
- ^ 請看Cheers快樂工作人雜誌:MAZDA台灣執行長朱梅君:不服輸“Shero”,永遠比別人多做一點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最後一段。
- ^ 參看自由時報:朱梅君,車市首位女性執行長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MAZDA Taiwan 6月30日結束代理,日本在台直營新公司7月1日正式上線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參看(日語)マツダ、台湾において新販売統括会社の営業を開始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U-Car車壇新聞:確認停產倒數!Mazda國產Mazda5車系即將走入歷史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參考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第766次委員會議紀錄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2006年7月13日。
- ^ 三和汽車為馬自達之大臺北地區經銷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