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俊升(1905年2月—1995年12月25日),字彦远,男,直隶(今河北威县人,中国政治人物。曾任浙江省农业厅副厅长、浙江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副主任。[1]

生平

1928年参军,1934年毕业于黄埔军校洛阳分校[2]。历任烟台市盐务缉私所所长、独立45旅教导大队大队长、独立45旅特务团副团长、国民党第30师88团副团长、89团团长等职。1943年3月,在姚南与新四军浙东游击纵队司令员何克希共同签订了《联合抗日宣言》。1945年7月宣布起义,脱离国民党军队,所属部队改编为新四军浙东游击纵队第2旅,任新四军浙东游击纵队副司令兼第2旅旅长。同年10月奉命北撤,历任新四军独立1旅旅长、华东野战军第一纵队副参谋长[3]。194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9年2月后,历任第三野战军第20军副参谋长、华东军区装甲兵部队副参谋长。1955年9月授大校军衔。同年转业到地方,任浙江省农业厅副厅长。1957年被划为右派分子。1978年得以纠正,调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副主任。1995年12月25日在杭州逝世[4]

参考资料

  1. ^ 邵延淼 (编). 辛亥以来人物年里录. 南京: 江苏教育出版社. 1994: 532. ISBN 7534320763. 
  2. ^ 宁波市新四军曁华中敌后抗日根据地研究会 (编). 浙东抗战与敌后抗日根据地史料丛书·第3卷. 中共党史出版社. 2001: 321. ISBN 7801365518. 
  3. ^ 新四军辞典编辑委员会 (编). 新四军辞典.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1997: 349. ISBN 7532604225. 
  4. ^ 浙江省中国共产党志编辑委员会 (编). 浙江省中国共产党志. 杭州: 浙江人民出版社. 2007: 1001. ISBN 9787213035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