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科(1524年—?),字朝賔,號筠臺,福建興化府莆田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戴科
大明
籍貫福建興化府莆田縣
出生甲申年十月二十五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林氏,封安人
親屬(子)宗濂、宗洛、宗洙
出身
  • 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舉人
  •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進士出身

生平

乙卯科(1555年)福建鄉試第十三名舉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二甲第三名進士[1][2]。户部观政,授户部主事,三十八年升员外、郎中,四十年升四川叙州府知府,隆慶二年(1568年)復除廣東廣州府知府[3]。四年九月因黄屏臣案,与巡按御史杨标发生争执,杨标上疏弹劾,被逮问免职[4]

家族

曾祖戴淑盛;祖父戴允勉,壽官;父戴廷璋,通判。母彭氏;繼母郭氏[5]。弟戴穆(生员)、戴稼。

参考文献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四庫全書本《廣州通志·卷二十七》:〉戴科福建莆田人進士隆慶二年任。
  4. ^ 《大明穆宗庄皇帝实录卷之四十九》:隆慶四年九月,先是广东提举司副提举黄屏臣颇以才能为抚官所信任,然性颇倾险,众咸恶之。广州知府戴科乘屏臣出,遣人搜获其资,得五百馀金,以为贪,欲捕治之,请于巡按御史杨标,属按察司诘状。屏臣穷蹙自尽,标以诘科,科对不逊,标怒令反按察司狱词疏奏屏臣廉能,科挟私诬陷,及广州推官王任重等俱附科恶,宜究治。 诏下巡按御史逮问以闻。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陳復升
廣東廣州府知府
隆慶二年(1568年)上任
繼任:
胡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