旃荼羅梵語चांडालcaṇḍāla或cāṇḍālá,拉丁文一般转写形式 Chandala),舊譯為旃陀羅[1],印度族群之一,在印度教種姓制度中,被認為是最低種姓,被認為是不可接觸的賤民dalita)。主要工作是處理人類及動物屍體,擔任劊子手或屠夫。

在印度,使用印度-雅利安语支的族群,都以旃荼羅這個名稱來稱呼賤民階級。在北印度,旃荼羅被等同於第五種種姓,是最低階級。在马哈拉施特拉邦北方邦比哈尔邦等地,仍有稱為旃荼羅的族群。

歷史記載

在佛教記載中,旃荼羅caṇḍāla)意為“惡人”[2],世稱為煮狗者(巴利語:sopāka,梵語:śva-pāka[3],是不列入瓦爾那制度內的賤民之一[4]

東晉高僧法显曾經遊歷天竺,其遊記《佛国记》中記載:“旃荼羅,名為惡人,與人別居,若入城市,則擊木以自異,人則識而避之,不相搪揬。”[5],旃荼羅只能居住村外,走在路上,贱民要佩带特殊的标记,口中要不断发出特殊的声音,或敲击某种器物,以提示高级种姓的人及时躲避。

參考條目

註釋

  1. ^ 唐·慧琳一切经音义》旃荼罗 梵语也 上之然反次宅加反正梵音云奴雅反经文作荼音不切也 古云旃陀罗皆讹略也
  2. ^ 《十誦律·九十波夜提法》:「旃陀羅種,應學斷人手足耳鼻頭,持著木上擔死人出城燒。」
  3. ^ 《十誦律·醫藥法》:「是時飢餓,乞求難得,諸貧賤人,象子、馬子、牛子、客燒死人人、除糞人,皆殺狗噉。……汝等若至貴人邊,若貴人來看汝,若聞沙門釋子噉狗肉,則棄捨汝去,汝如旃陀羅。」
    大毘婆沙論》:「云何住不律儀者?謂:有十二種不律儀家,一、屠羊,二、屠鷄,三、屠猪,四、捕鳥,五、捕魚,六、遊獵,七、作賊,八、魁膾,九、縛龍,十、守獄,十一、煮狗,十二、婆具履迦。……煮狗者,謂栴茶羅等諸穢惡人。婆具履迦者,謂:有傍生名婆具羅,即是蟒類,恒於曠野吞食商侶,有人專能殺之,取商侶價,以自活命,由此故名婆具履迦。有說:罝名婆具羅,有人為活命故,恒設罝弶,取諸眾生,故名婆具履迦。有說:獵主名婆具履迦。」
  4. ^ 《四分律·九十單提法》:「
    • 卑者,旃陀羅種,除糞種,竹師種,車師種。
    • 卑姓者,拘湊,拘尸婆蘇晝,迦葉,阿提利夜,婆羅墮。若本非卑姓,習卑伎術,即是卑姓。
    • 卑業者,販賣猪羊,殺牛,放鷹鷂,獵人、網魚,作賊、捕賊者,守城、知刑獄。
    • 卑伎者,鍛作,木作,瓦陶作,皮韋作,剃髮作,簸箕作。」
    《雜阿含經·一一四六經》:「云何為一種人、從冥入冥?謂:有人生卑姓家,若生旃陀羅家,魚獵家,竹作家,車師家,及餘種種下賤工巧業家,貧窮短命,形體憔悴,而復修行卑賤之家,亦復為人下賤作使,是名為冥。處斯冥中,復行身惡行、行口惡行、行意惡行,以是因緣,身壞命終,當生惡趣,墮泥梨中。……是故名為從冥入冥。云何名為從冥入明?謂:……然其彼人於此冥中,行身善行、行口善行、行意善行,以是因緣,身壞命終,生於善趣,受天化生。……是名有人從冥入明。」
    《雜阿含經·一一四七經》:「爾時,世尊而說偈言:……惡劫老病死,常磨迮眾生,四種大族姓,栴陀羅獵師,在家及出家,持戒犯戒者,一切皆磨迮,無能救護者。」
  5. ^ 章巽. 法显传校注.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