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昭定王朱濟烺(1388年4月14日—1443年3月12日),明朝晉藩第一代永和王,晉恭王朱棡庶第六子,生母劉氏。

生平

洪武二十一年三月初八日(1388年4月14日)生。

洪武三十五年(1402年)十二月,前往南京朝見明成祖[1],後返回太原府永樂元年(1403年)十一月,再次前往南京朝見明成祖,封永和王。閏十一月,返回太原府[2]。永樂四年(1406年)三月,第三次前往南京朝見明成祖,受到皇太子朱高熾的宴請[3]。四月,返回太原府[4]。永樂十年(1412年)六月,第四次前往南京朝見明成祖,弟廣昌王朱濟熇同行[5]。七月,兄弟二人返回太原府[6]

永樂十二年(1414年)正月,与兄平阳王朱济熿、庆成王朱济炫及护卫将校人等一同弹劾兄长晋王朱济熺心怀忿恨、图为不轨,成祖不信,只是作敕书问责晋王。八月二十一日(1414年9月4日),分居汾州[7],與兄慶成王朱濟炫同城。自此以後,歷代永和王皆居於汾州。十二月,因为朱济熿等一直弹劾,成祖最后还是废朱济熺为庶人,而由朱济熿进封晋王。

永乐十五年(1417年)十二月,成祖下敕书警告朱濟烺擅造印章、僭用亲王才能用的龟纽的僭越行为,称仅念及其年少、父亲与自己同胞而宽恕不问罪。

正統八年二月十一日(1443年3月12日)薨,享年五十六歲,在位四十一年,諡昭定。三年後,其嫡長子朱美塢襲爵[8]

家庭

  • 王氏,蒲州知州王綍女,永樂三年(1405年)封永和王妃。[9]

  • 嫡長子:永和王朱美塢
  • 第二子:鎮國將軍朱美垾

  • 第一女:繁峙縣主,早卒
  • 第二女:石樓縣主,儀賓李珫
  • 第三女:趙城縣主,儀賓吳諒
  • 第四女:河曲縣主,儀賓王瑛[7]
  • 第某女:平池縣主,儀賓夏瓚[11]
  • 第七女:臨縣縣主,儀賓陳諫[12]
  • 第八女:蒲縣縣主,儀賓于澄
  • 第九女:興縣縣主,儀賓黄慶[13][14]

墓葬

正統九年七月十三日(1444年7月27日),朱濟烺葬于山西汾州壬山之原。

  故永和昭定王壙誌文
  王諱濟烺,
  晉恭王之第陸子也。母劉氏。生於洪武貳拾
  壹年叁月初捌日。永樂元年拾壹月貳拾伍
  日,册封爲永和王。永樂拾貳年捌月貳拾壹
  日,分居汾州。正統捌年貳月拾壹日,以疾薨。
  訃聞,
上哀悼之,輟視朝壹日,遣官賜祭,命有司治丧葬,
  謚曰昭定。以薨之正統玖年柒月拾叁日庚
  申,合葬于妃王氏故塋壬山之原。享年伍拾
  陸歲。子男貳人:長曰羙塢,娉丘氏,應封王爵;
  次曰羙垾,年方弱冠。女拾人:長女繁峙縣主,
  蚤世;次貳女石樓縣主,娉儀賔李珫;次叁女
  趙城縣主,娉儀賔吳諒,亦蚤世;次肆女河曲
  縣主,娉儀賔王瑛;又次陸人,尚幼。嗚呼!王以
  宗室懿親,爲賢藩輔,享爵位肆拾餘年。生有
  令德,殁有羙謚,夫何憾哉。爰述其㮣,納之幽
  壙,用垂不朽云。旹
  正統玖年歲次甲子秋柒月拾叁日誌。

參考資料

  1. ^ 《明太宗實錄》卷15
  2. ^ 《明太宗實錄》卷25
  3. ^ 《明太宗實錄》卷52
  4. ^ 《明太宗實錄》卷53
  5. ^ 《明太宗實錄》卷129
  6. ^ 《明太宗實錄》卷130
  7. ^ 7.0 7.1 《故永和昭定王壙誌文》
  8. ^ 《明英宗實錄》卷141
  9. ^ 《明太宗實錄》卷48
  10. ^ 《明英宗實錄》卷170
  11. ^ 《明英宗實錄》卷201
  12. ^ 《明英宗實錄》卷254
  13. ^ 《明英宗實錄》卷246
  14. ^ 《明憲宗實錄》卷78

原因:明政府初封
明永和國國王
1403年-1443年
繼任者:
朱美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