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漢
生平
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福建鄉試第二十名舉人,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聯捷乙未科進士。選庶吉士[1],改浙江道御史,按粤東[2],值中使采珠,所在骚扰。秉汉疏列七宜罢,言极剀切。又疏列榷璫李凤罪状,粤人诵之[3][4]。后以议楚藩事忤旨,謫黔臬幕官[5],遂引去,卒于家。熹宗即位,检旧諫疏,嘉其忠懇,赠太仆寺卿。所著有《若决草》、《长山集》[6]。
参考文献
- ^ 万历二十三年六月甲寅,大学士赵志皋等奏以准改庶吉士高承祚、何宗彦、顾秉谦、黄志清、林秉汉、白瑜、郭淐、孙如游、朱延禧、赵用光、邓士龙、梁有年、南师仲、陈之龙、刘一燝、刘纲、刘馀泽、佴祺等一十八人与同一甲进士朱之蕃、汤宾尹、孙慎行俱送翰林院读书进学。
- ^ 万历三十一年九月丁卯,广东巡按林秉汉奏留钦州等州香山等县正官免觐,下部知之。
- ^ 万历三十二年九月甲戌,广东巡按林秉汉疏参税監李凤违背诏书,擅改赐旨,紊乱纪纲,假借威福,明取暗索,十不解一,金珠宝玩堆积如山,宜行究治。留中。
- ^ 万历三十二年十二月,先是广东税监李凤横恣敛怨,潮州府推官姚会嘉署府事,每与争执,凤深憾之。值会嘉以事入省,遮而辱之通衢,仍率众拥至其署。会百姓千馀人号呼赴救,乃得释,而会嘉遂杜门求去。总督尚书戴燿、巡按御史林秉汉上其事,乞切责凤以安会嘉。不报。
- ^ 万历三十三年二月己酉,广东巡按御史林秉汉条陈时事:一清仕路则用舍之权宜彰,一筹边饷则经久之计宜定,一厚宗藩则四民之禁宜开。因言楚宗戕杀抚臣,罪诚冈赦,乃假王之说,未必全无影响,不一严勘,何以服诸宗之心。且不决之疑亦非所以示来世也,宜如 宪宗朝故事,或下抚按,或遣廷臣勘之,而假则盗国者诛,勘之而真,然后治诬枉者之罪,而隆亲藩,以铃束之权当无复嚣哗为乱者矣。疏入未报,而刑科给事中钱梦皋方以考察议斥,遂上章力驳秉汉,且指为侍郎郭正域私人,而己之被察乃当事大臣代为正域驱除者。得旨:秉汉降五级调极边方用,梦皋尽职建言,著照旧供职。
- ^ 《福建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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