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于越(?—?),秦始皇時齊國人,曾任博士官、僕射,支持分封制。
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置酒咸陽宮,博士官周青臣讚歎秦朝的郡縣制,淳于越則說周青臣阿諛,建議皇帝實行分封,以為“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秦始皇讓丞相李斯處理此一提案,李斯駁斥淳于越的看法,認為有這種想法的人,就是受到諸子的學術思想荼毒太深,建議秦始皇焚書[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