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實業銀行
湖南實業銀行成立於1912年,總行設在長沙,發行有銀兩、銀元票和銅元票,至1916年3月止,銀兩票發行達102.85萬兩,銀元票343.81萬元,銅元票5,885萬串,延至1918年倒閉。 [1]
簡介
民國元年,譚延闓任湖南都督,楊榮琇為實業司長。楊鑒於省內各礦廠……之振興,非得充沛資金之資助,藉之發展。乃倡議籌設實業銀行,使資金集中運用,加速周轉,得充分發揮其潛力,以達振興之旨,經省府會議通過,准於設立在案,隨即制訂組織章程。行名:“湖南實業銀行”。官商合資經營,資本定為100萬兩,官股由湖南銀行劃撥50萬兩,商股由各礦廠及有志于投資實業事業者均可認股。總行設長沙,分行常德、平江……視需陸續增設。章則中也列入得發行流通紙幣之權。至於人事由省府委曹訓農(浚湘為總經理,辦理陳鴻漸(為麒),並聘約原達順錢莊經理饒樹榮(江西人)為業務經理,以資借重。長沙總行于元年某月(缺)開業後,曹氏在陳、饒配合下,共同悉心經營,推廣業務,對礦廠受益尤多。
初發行由楚南印刷公司代印之一、五兩銀票,謹慎發用,頗具信譽。二年添印洋銀一元票,由華生石印局代印。
二年初,都督譚去職,北京袁政府任命湯薌銘督湘。湯於八月到任,為了集中財權和整頓湖南銀行,令湖南實業銀行歸併湖南銀行。另設專部繼續經現實業一應事項。而實業銀行商股股東加以否決,並經曹氏力爭,未能挽轉,於是曹氏親赴北京,與有關各部陳述實業銀行之需和開業來所取得成就等等。後得財政部指令:令改組和增加資本為200萬元,以符部定。再經曹氏之奔波籌畫,集得商股150萬元,而湖南銀行人股數減為四分之一資本額,即50萬元,有否及時撥足不詳。新股東會決議曹、陳、饒均蟬聯擔任原職。
二年,由於市間銅元越見短少,行方經申報,而交湘鄂印刷公司印製石印版銅元票.未料及甫始發外,即出現大量偽票,故即行停發。因而累及前發各票之信譽,雖經陸續收回,但遭受不良之影響至大。到三年十二月接財政部批示,正式取得“享有發行紙幣之權”。由於偽票之教訓,防止今後重現,特派員赴日本,定印五年版一百枚銅元票及一元之銀元票二種。此兩票上加蓋發行地名,以明分層負責。當時市間對此二票,均樂於使用,頓受歡迎。至六年冬,湖南銀行各票貶值不已,流通阻滯。於是實業銀行又印二百枚銅元票以應所需。七年四月,北洋軍第七師張敬堯部進駐長沙。湖南銀行終於停業設清理處。而立裕湘銀行以代,而裕湘所發之各票,亦艱於流退,不久亦折扣行用。
時湖南實業銀行當局鑒於府政之變異,省內地方不靖,多方受到牽制。調度維艱,終於周轉失靈。勉力維持至八年秋宣告停業。此時存外各票數字見表二,一時無法清理以了。直到國民軍次第光復湘鄂,後經國民政府財政部及新省府之敦促,於十八年設“湖南實業銀行清理處”清查資產,收回債權和變賣行產,收回所發各票為職責。經核實資產和負債,對回收各票之折價為微小,且時隔十年之後,持票人損失甚大。“湖南實業銀行清理處”直到二十二年十二月經當局審查後才撤銷,湖南實業銀行之名義至此方告結束。
鈔票
湖南實業銀行各票發行數見表一及表二。 [2]
注:湖南實業銀行總行行址:長沙樊西巷。
銀兩票/銅元票 折合為銀元數。銅元票
年份 | 總行長沙 | 常德 | 衡陽 | 祁陽 | 寧鄉 | 平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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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年 | 1,347,599 | 153,846 | - | - | - | - |
二年 | 2,019,040 | 154,600 | 181,500 | - | 160,000 | - |
三年 | - | - | - | 3,800 | - | - |
四年 | 2,259,429 | - | - | 525 | - | 91,666 |
日期 | 銀兩票 | 銀元票 | 銅元票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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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三月 | 1,028,529兩 | 18,769元 | 982,200串 | 每串銅元100枚 |
八年秋停業時 | 499,329兩 | 60,969元 | 1,425,950串 | |
十八年折價收回 | 每一兩票作90文 | 每一元票作150文 | 每100枚票作100文 | 10文合銅元一枚 |
年份 | 面值 | 印刷廠名 | 地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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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年 | 1兩, 5兩 | 楚南印刷公司 | |
二年 | 洋銀1元 | 華生石印局 | |
二年 | 20枚, 30枚 | 湘鄂印刷公司 | - |
五年 | 100枚 | 日本印, 無廠名 | 長沙, 常德, 益陽 湘潭 |
五年 | 1元 | 日本印, 無廠名 | 長沙, 平江 |
六年 | 200枚 | 無廠名 |
史密司:《中國紙幣》注有二種顏色,惟見黑色一種,另一種未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