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屆立法院

2024-2028年立法院屆期

第十一屆立法院中華民國行憲後的第11屆立法院,該屆立法委員任期自2024年2月1日至2028年1月31日(預定),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公民選舉產生。本屆立法院是自2008年改制為單一選區兩票制以來,首度出現未有單一政黨掌握過半席次的一屆。

第11屆立法院
第10屆 第12屆
當選時的席次分佈
概览
管辖 中華民國臺灣
任期2024年2月1日 (2024-02-01)-2028年1月31日 (2028-01-31)(預定)
选举2024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
政府
  民主進步黨(51)
在野党
  中國國民黨(52)
  台灣民眾黨(8)
  無黨籍(2)
基本資訊
院長韓國瑜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副院長江啟臣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最大在野黨黨團總召[註 1]傅崐萁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中國國民黨黨團
執政黨黨團總召柯建銘民主進步黨 民主進步黨民主進步黨黨團
在野黨黨團總召黃國昌台灣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台灣民眾黨黨團
秘書長周萬來 無黨籍

席次概況

政黨名稱 當選席次 目前席次 備註
中國國民黨 52 52
民主進步黨 51 51 游錫堃於2024年2月2日請辭,王正旭2月19日遞補。
台灣民眾黨 8 8
無黨籍 2 2 無黨籍高金素梅陳超明加入國民黨立院黨團運作。
總席次 113 113

註:粗體字者為執政黨。

正副院長選舉

立法院長、副院長由立法委員記名投票互選之,全體立法委員均為當然候選人。

中華民國第十一屆立法院院長選舉
候選人 政黨 第一輪得票數 第二輪得票數[註 2] 當選標記
韓國瑜 中國國民黨 54 54  
游錫堃 民主進步黨 51 51
黃珊珊 台灣民眾黨 7 不適用
無效票 1[註 3][1] 0
未領票 0 8

註:

  • 第二輪台灣民眾黨黨團8位委員缺席未領票。
  • 粗體為上屆立法院院長。
中華民國第十一屆立法院副院長選舉
候選人 政黨 第一輪得票數 第二輪得票數[註 2] 當選標記
江啟臣 中國國民黨 54 54  
蔡其昌 民主進步黨 51 51
張啓楷 台灣民眾黨 8 不適用
無效票 0 0
未領票 0 8

註:

  • 第二輪台灣民眾黨黨團8位委員缺席未領票。
  • 粗體為上屆立法院副院長。

重大事件

國會改革爭議

中國國民黨台灣民眾黨在此屆立院意圖推行國會改革,諸如人事同意權、國會調查權與聽證權以及藐視國會罪等。民主進步黨稱國眾兩黨試圖強渡關山而未將法條進行審查。[2]

2024年5月17日,立法院針對相關法案進行表決,期間出現激烈衝突,導致6名立法委員送醫。[3]而在當晚有數百位民眾在立法院外抗議,要求停止表決實質審查法案。[4]

21日,數十個公民團體號召民眾在立法院外發起抗議,該集會共有超過三萬名民眾參加。[5]5月24日、28日的院会继续审议相关提案并最终三读通过,议场外也仍有民众举行大规模抗议活动。[6]

此次國會改革通過的相關法案大部分違憲憲法法庭判決違憲者將立即停止適用。[7]

通過法案

截至目前為止,第11屆立法院通過制定了以下主要法案:

除此之外,該屆立法院另通過以下法案的修正或廢止:

  • 遠洋漁業條例》修正:IUU(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魚貨、漁獲物或漁產品,不得進口。[13]
  • 電子簽章法》修正:明定符合規定的電子文件、電子簽章,在功能上等同於實體文件及簽章。[14]
  • 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明定工廠業者若未依期限申報危險物品、申報不實或違反申報規定,可開罰5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未改善得按次處罰。[15]

違憲法案

下列法案原已於立法院中三讀通過,但因有違憲之虞,憲法法庭令其部分條文暫緩執行[28]

後憲法法庭判決,要求總統国情报告並即时询答、藐視國會罪、国会调查权之行政罚则違憲;国会调查权及立委行使人事同意權則部分違憲。違憲者將自判決起停止適用。[7][29]

  •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修正:增订总统到立法院进行国情报告并即时询答、国会调查权及相关行政罚则、被询答者不得“藐视国会”及相关行政罚则以及立委行使人事同意權以記名投票表決等。[6][30]
  • 刑法》修正:增訂藐視國會罪,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的重要關係事項不得虛偽陳述。[31]

補選

立法委員名單

參考資料

註腳
  1. ^ 功能及地位近似於美國國會少數黨領袖,抑或是英國國會反對黨領袖
  2. ^ 2.0 2.1 依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第4條第2項規定,若無人在第一輪投票中取得過半數票數時,就得票較多之前兩名委員重行投票,以得票比較多數者為當選。
  3. ^ 由台灣民眾黨的陳昭姿投出。原本係圈選同黨推舉的院長候選人黃珊珊,但因意外在中國國民黨的陳菁徽格内塗抹到紅色印記。該票由監票委員陳亭妃提出異議並認為無效,但另兩名監票委員許宇甄林國成認為有效,嗣後經會議主席柯建銘裁定為無效票。
參照
  1. ^ 立法院長選舉民眾黨陳昭姿手指沾印泥 投黃珊珊選票污損成廢票. 中央社. 2024-02-01 [2024-02-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2-05) (中文(臺灣)). 
  2. ^ Ben Blanchard; Fabian Hamacher. Taiwan lawmakers exchange blows in bitter dispute over parliament reforms. Reuters. 2024-05-17 [2024-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5-22). 
  3. ^ 立院挑燈夜戰審國會職權修法 朝野激烈衝突6立委送醫. 中央社. 2024-05-17 [2024-05-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5-23). 
  4. ^ 立院審國會職權修法 場外近百民眾聚集要求停止表決實質審查. 中央社. 2024-05-18 [2024-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5-22). 
  5. ^ Hioe, Brian. Tens of Thousands Protest Bill to Expand Legislative Power in Taiwan. The Diplomat. 2024-05-22 [2024-05-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5-21). 
  6. ^ 6.0 6.1 立院職權行使法三讀 被質詢人藐視國會最高罰20萬. 中央社. 2024-05-28 [2024-05-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9-01). 
  7. ^ 7.0 7.1 113年憲判字第9號. 憲法法庭. 2024-10-25 (中文(臺灣)). 
  8. ^ 立院三讀 道路固定設施妨礙行人通行最高可罰15萬. 中央社. 2024-04-16 [2024-05-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5-06). 
  9. ^ 9.0 9.1 立院三讀 非醫療機構執行再生醫療最重罰2000萬. 中央社. 2024-06-04 [2024-06-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8-24). 
  10. ^ 海保法三讀通過 違法進海洋庇護核心區最高罰50萬. 中央社. 2024-07-12 [2024-07-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7-15). 
  11. ^ 打詐專法三讀通過 高額詐欺最重判12年併科3億罰金. 中央社. 2024-07-12 [2024-07-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7-17). 
  12. ^ 立院三讀新住民基本法 內政部應設專責機關統籌協調. 中央社. 2024-07-16. 
  13. ^ 立院三讀 進口非法未規範魚貨最重罰3000萬元. 中央社. 2024-04-23 [2024-05-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5-29). 
  14. ^ 電子簽章法修法三讀 一篇看懂應用範圍、法律效力. 中央社. 2024-04-30 [2024-04-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5-06). 
  15. ^ 立院三讀明揚條款 工廠危險品申報不實可罰500萬. 中央社. 2024-05-07 [2024-05-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6-21). 
  16. ^ 國籍法三讀放寬歸化居留年限 台灣男籃可望馬上獲益. 中央社. 2024-05-07 [2024-05-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5-10). 
  17. ^ 立院三讀 原住民族姓名登記可單列傳統姓名. 中央社. 2024-05-14 [2024-05-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6-17). 
  18. ^ 立院三讀限縮交通違規檢舉 未戴安全帽、人行道違停等除外. 中央社. 2024-05-14 [2024-05-1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5-14). 
  19. ^ 立院三讀 原民禁伐補償每公頃調升至6萬元. 中央社. 2024-06-04 [2024-06-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7-16). 
  20. ^ 立院三讀 村里長增發7.5萬春節慰勞金. 中央社. 2024-06-04 [2024-07-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9-17). 
  21. ^ 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三讀通過 提高增僱、調薪誘因. 中央社. 2024-07-12 [2024-07-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7-14). 
  22. ^ 通保法三讀通過 檢方辦案可聲請調取網路流量紀錄. 中央社. 2024-07-12 [2024-07-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7-17). 
  23. ^ 立院三讀兒少防制 付費觀看兒少性影像最重罰7年. 中央社. 2024-07-13 [2024-07-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7-15). 
  24. ^ 立院三讀 未依時限上傳電子發票資訊最高罰1.5萬元. 中央社. 2024-07-15 [2024-07-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7-20). 
  25. ^ 立院三讀修正所得稅法 增進扣繳義務人權益保護. 中央社. 2024-07-15 [2024-07-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7-20). 
  26. ^ 勞基法修正案三讀 勞僱協商後得延後65歲強制退休年齡. 中央社. 2024-07-15 [2024-07-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7-18). 
  27. ^ 立院三讀 增進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權益相關條文. 中央社. 2024-07-15 [2024-07-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7-18). 
  28. ^ 憲法法庭裁准國會職權修法暫時處分 多數釋憲案法條暫緩執行. 公視. 2024-07-19 [2024-07-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7-19). 
  29. ^ 懶人包/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逾9萬字 兩張圖表掌握六大面向重點. 菱傳媒. 2024-10-25. 
  30. ^ 立院三讀 立委行使人事同意權改記名投票. 中央社. 2024-05-28 [2024-05-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9-01). 
  31. ^ 刑法藐視國會罪三讀 公務員虛偽陳述最重關1年. 中央社. 2024-05-28 [2024-05-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4-09-01). 

參見

前任:
第十屆立法院
行憲以後的立法院
2024年2月1日-
現任